摘要:本调研报告系杭州市律师协会企业重整与清算专业委员会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对杭州市辖区内的34家管理人律师事务所执业状况调研的阶段性成果.201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颁布的第十个年头,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各破产管理人的有力支持下,在依法处置"僵尸企业"破产清算、协助"危困企业、僵尸企业"渡过难关的过程中,逐渐向审判法治化、市场化和常态化发展,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提供了法治保障.囿于破产企业实际情况,管理人在依法履行职责时面临债务人拒不配合、债权人不予理解、管理人自行垫付费用无法收回、管理人报酬过低、受到人身威胁或伤害等现实性难题.在司法实践中,破产企业分布不同行业、债权结构各异、资产状况及政府支持力度等各有不同,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或多或少地面临各种阻碍,严重的甚至对破产进程产生不利影响.梳理问题、提出对策,有助于破产程序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下更为公平、高效地运行,使管理人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积极作用.调研报告主体分五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本次调研的背景、调研问卷设置的考量以及问卷发送和回收概况,便于从宏观角度了解本次调研的各方面情况;第二部分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对本次调研的成果进行数据统计,并着重对调研过程中管理人所反馈的团队建设基本情况、选任情况、履职情况、报酬情况进行专题论述,从中或可一窥目前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所遇到的疑点、难点和形成的内外因;第三部分从中国古代的《破产律》谈起,追溯中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履职定位变化;第四部分针对管理人集中反映的"731规则"选任问题、报酬问题、管理人的执业风险问题、律师执业特点与管理人要求的对接等管理人履职难点问题进行逐一研读;第五部分结合签署调研数据及管理人所反馈的履职难点问题初步提出四点保障性建议,权作抛砖引玉之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