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0.绪论
0.1 案例及问题的提出
0.2 研究背景
0.3 研究现状
0.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0.5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1.问题发生的原因——“意思表示型”犯罪行为的特殊性
1.1 “意思表示型”犯罪行为的界定
1.2 “意思表示型”犯罪行为中的纠结——合同是否应当有效
1.3 意思表示的本质——言语行为
1.4 意思表示的效力认定
1.5 小结
2.解决问题的基础——民法与刑法的不同特性
2.1 刑法条文的完全性与民法条文的不完全性
2.2 刑法保护法益的间接性与民法的直接性
2.3 刑法维护利益的现实性与民法维护利益的期待性
2.4 民法与刑法对违法性判断的统一
2.5 小结
3.解决问题的技术——法律解释
3.1 合同违法与刑法中的违法性
3.2 合同有效与行为构成犯罪
3.3 小结
4.解决问题的思考方法——利益衡量
4.1 利益衡量方法简介
4.2 利益衡量方法在合同诈骗中的具体应用
4.3 小结
5.总结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