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停止侵权救济的限制适用研究——基于专利侵权诉讼的视角
【6h】

停止侵权救济的限制适用研究——基于专利侵权诉讼的视角

代理获取

目录

封面

声明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第一章 引 言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二、本论文的研究思路

三、本论文的研究方法

四、综述已有的研究成果及创新点

第二章 专利停止侵权救济的基本问题研究

一、停止侵权救济的理论分析

(一)停止侵权救济之概念

(二)停止侵权救济之构成要件

(三)停止侵权救济之性质

二、我国关于停止侵权救济的适用现状

(一)停止侵权救济适用出现泛化

(二)停止侵权救济适用泛化的原因

(三)限制停止侵权救济的两个开创案例

第三章 对中外停止侵权救济适用限制的考察

一、国外关于停止侵权救济的历史发展进程

(一)英美法系的禁令制度

(二)大陆法系的假处分制度

二、我国相关的政策导向

第四章 我国专利停止侵权救济限制适用的必要性

一、停止侵权救济限制适用的可操作性

二、停止侵权救济限制适用的利

(一)防止不正当竞争

(二)平衡社会公共利益与专利权人利益

三、停止侵权适用泛化的弊端

四、停止侵权救济限制适用的可行性依据

(一)法官可以实现的个案正义

(二)专利权的利益平衡

第五章 完善专利停止侵权救济限制适用的对策

一、停止侵权救济限制适用的具体情况

(一)原告未依法提出停止侵权救济请求

(二)权利人滥用权利

(三)公共利益的考量

二、停止侵权救济限制适用的司法可行性选择

(一)明确规范“公共利益”含义

(二)进一步突出调解导向

(三)采用法律解释方法实现停止侵权限制适用

(四)增强强制许可的可操作性

(五)运用反不当竞争规制停止侵权救济滥用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展开▼

摘要

专利法作为知识产权法中重要的法律制度,对平衡社会创新发展利益与专利权人利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我国专利司法领域,一旦认定专利侵权事实成立,在有效期内,权利人获得停止侵权的救济几乎是理所当然的。然而,专利司法领域中停止侵权的救济措施是否存在适用不当,是否应当一律得到法院的支持,是值得法律界用积极、审慎的态度来正视的。我国专利司法领域到底应当如何正确地把握利益平衡点,加以限制地适用停止侵权救济,才能更好的平衡专利权人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本文通过对专利停止侵权救济加以多角度认真分析后,在学习、借鉴国外停止侵权相关制度和判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两例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未判决停止侵权救济的案例,重点分析我国应当采取相关措施和配套制度——第一,建议颁布与专利法相关的司法解释,对“社会公共利益”做出法律意义上的明确界定,供审判实践参考;第二,在司法审判中突出调解导向,达到利益配置的最大化;第三,主张尝试采用法律解释的方法明确停止侵权救济的限制适用,做到真正的有法可依;第四,在法院判定不支持停止侵权请求权诉讼主张后,可以用判决支付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方式作为变通的处理方式,通过裁判实现个案正义;第五,主张完善与专利权保护有关的反不正当竞争细则,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作用防止专利权人为排除、限制竞争而滥用停止侵权救济。通过以上配套措施和制度来平衡专利权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打破停止侵权救济泛用的局面,以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