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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与学位证书制度冲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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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声明及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

1.前言

1.1课题的提出

1.2课题的研究意义

1.3本课题研究现状

1.4本课题研究思路及论文结构

1.5本课题研究成果

1.6论文中涉及名词的解释和定义

2.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现状

2.1招生规模迅速扩大,在校研究生人数激增

2.2研究生类型规格增多,获取高一级学位的渠道增多

2.3研究生学制弹性化,培养经费来源多元化

2.4我国实行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博士学位证书两证制度

3.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

3.1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法律依据

3.2我国现行学位证书制度法律依据

4.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与学位证书制度冲突分析

4.1刘燕文诉北京大学一案引出毕业证与学位证关系之争

4.2冲突表现之一:高而无用的学士学位

4.3冲突表现之二:学位与学历分离的原则在研究生阶段彻底丧失

4.4冲突表现之三:从学历上讲,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是同一层次的

4.5冲突表现之四:专业学位的出现导致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冲突加剧

5.我国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与学位证书制度冲突理论研究

5.1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的出现使得社会对个人受教育程度的评定从学历演变为学位

5.2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对立统一的实质

6.国外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和特点

6.1国外研究生教育发展动向

6.1.1重视研究生学位过渡及相互之间学位水平评价

6.1.2研究生教育形式灵活多样化

6.1.3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当代研究生教育的一个发展方向

6.1.4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

6.2主要发达国家学位结构特点

6.2.1英国型

6.2.2法国型

6.2.3德国型

6.2.4斯堪的纳维亚型

6.3国外学位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7.研究结论

7.1修改我国现行《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

7.2理顺研究生高层管理机构

7.3建立我国高等教育学位新体系

致 谢

附录硕士学习阶段发表论文及获奖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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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首先对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现状和特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其次将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进行了归纳和总结,使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证书制度相应的法律依据清晰、明确。以刘燕文诉北京大学一案为切入点,分析了我国现行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与学位证书制度的四个冲突点。指出这些冲突一是对我国研究生教育,特别是硕士研究生教育产生了不利影响,使我国一直引以为豪的硕士研究生教育进入了一个培养质量标准相对模糊的时期。二是对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使这个符合国际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向的新型学位成了低水平学位的代名词。综合上述两个原因,作者认为两证冲突的问题已经到了急需解决的程度。 本文在分析了我国两证冲突的表现后,继续深入分析了这一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指出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的出现使得社会对个人受教育程度的评定从学历演变为学位。同时科学学位与专业学位之间的冲突也是科学与技术两者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在高等教育领域内的表现。 本文对世界上研究生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汇总分析,结合我国研究生教育现状,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修改我国现行《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取消学业证书制度,建立起以《学位法》为核心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法律体系。二是理顺我国研究生高层管理机构。三是建立我国高等教育学位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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