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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视角下遇难船避难准入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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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言

一、遇难船避难准入问题基本概述

(一)避难准入问题的基本概念

1.遇难船的概念

2.避难地的概念

(二)遇难船避难准入问题背景

(三)船舶避难准入问题现状

二、国际习惯法下遇难船的避难准入

(一)十六世纪之前阶段“避难权利”考察

1.中世纪之前阶段

2.中世纪至十六世纪阶段

(二)十七世纪至今阶段“避难权利”考察

1.十七世纪至二战前阶段

2.二战后至今阶段

(三)小结

三、国际公约下遇难船避难准入相关规定分析

(一)《海洋法公约》下有关遇难船避难准入的规定

1.遇难船的无害通过权

2.沿海国的海洋防污义务

(二) 《救助公约》下有关遇难船避难准入的规定

(三)其他国际公约下遇难船避难准入的规定

(四)小结

四、遇难船避难准入法律问题的国际对策

(一)立法规定沿海国准许遇难船避难进入义务

(二)建立对遇难船的风险评估机制

1.遇难船船长及救助人应采取的措施

2.沿海国应采取的措施

(三)明确沿海国责任界限完善赔偿机制

1.明确沿海国责任界限

2.完善对沿海国的赔偿机制

(四)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致谢

研究生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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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遇难船避难准入问题,在历史上由来已久,在古罗马、古迦太基时期已有其相关记载。但之前国际社会,并未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直到the Erika、theCastor和the Prestige案相继发生,关于遇难船避难准入问题,才引起了国际社会极大的关注。包括国际海事组织(IMO)和国际海事委员会(CMI)等海事组织,都对此进行了持续而深入的研究。
  遇难船避难准入,作为一个海事问题,其不可避免的需要通过法律的规定加以解决。由于遇难船避难准入问题,涉及的主体为沿海国和遇难船方,二者在主体地位上非是私法性质的平等地位,因此本文将通过国际公法的角度分析其内在的法律问题,以期能够理清问题背后的法律关系,寻求解决问题的对策。
  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对遇难船避难准入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在第一部分,本文首先明确了遇难船避难准入问题的一些基本概念,接着介绍阐述了问题的由来背景,以及国际社会和一些国家对于该问题处理的现状。接着,本文的第二部分,从国际习惯法的角度对遇难船避难准入问题进行考量。通过文献规定的分析,考证遇难船是否可以根据国际习惯法进入沿海国的避难地。本文第三部分,从国际公约的角度,研究目前国际公约中涉及遇难船避难准入的条文,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救助公约》等,进而分析遇难船是否可以依据国际公约规定进入沿海国避难,或者是沿海国是否负有此种准许遇难船进入其避难地的义务。本文第四部分,归纳总结了目前国际上对于遇难船避难准入问题的对策,包括明确沿海国准入义务、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以及提供担保保证赔偿等,并对这些对策提出了一些看法。
  文章最后对遇难船避难准入法律问题进行了归纳总结,根据目前国际上对该问题的对策,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对策和建议,希望能够对该问题的解决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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