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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商业秘密的保护——兼评不可避免披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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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章商业秘密的一般描述

第一节商业秘密概念界定

一、国际化概念

二、国际条约的内化

第二节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

一、秘密性

二、价值性

三、保密性

第三节商业秘密的现有保护途径

一、对商业秘密的民事保护

二、对商业秘密的行政保护

三、对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

第二章商业秘密侵权构成及认定

第一节商业秘密侵权的构成及其特殊性

第二节商业秘密侵权的认定

一、商业秘密纠纷案件的证据问题

二、“接触加相似”规则

三、第三人的侵权认定

四、客户名单的保护

第三章不可避免披露原则

第一节可避免披露原则的沿革

一、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雏形

二、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发展

三、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成熟

第二节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内容

一、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适用条件

二、不可避免披露原则下的救济

三、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四章不可避免披露原则对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启示

第一节我国关于雇员离职后商业秘密保护的现行规定

第二节对雇员离职后原单位商业秘密保护机制的重建

一、竞业禁止协议的保护

二、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限制适用

结束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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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体现得越来越明显。目前我国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层出不穷,而其中最多的无疑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但司法实践中,对商业秘密侵权的认定存在诸多不统一之处。故笔者花了较大的篇幅阐述商业秘密侵权的构成和认定。该部分主要是对商业秘密侵权认定中涉及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随着经济和技术的发展,掌握着商业秘密的人的频繁流动给商业秘密的保护带来了新的严峻的考验,美国率先提出了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笔者从美国法院的经典判例着手,抽象出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适用条件、具体内容,从而使该原则进一步细化。文章最后介绍了我国关于雇员离职后商业秘密保护的现行规定,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雇员离职后对雇主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以期对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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