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绪论
一、选题缘由
二、选题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教育标准局的组织运行机制
一、教育标准局的组织建构
(一)教育标准局的组织原则
(二)教育标准局的职责范围
(三)教育标准局机构设置
(四)督导工作人员
二、教育标准局的部门划分
(一)董事会
(二)首席皇家督学(HMCI)
(三)执行董事会(EB)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教育标准局学校督导与评价机制建设
一、以发展性督导理念为指导,健全评价机制
(一)确立发展性督导理念
(二)健全分类与公开的评价机制
二、以专业化督学队伍建设为中心,完善评价机制
(一)严格按照专业标准选拔考核督学
(二)借助中介机构开展专业化的督学
三、以科学化评价标准为准绳,发展评价机制
(一)确立科学化的评价标准
(二)注重以评价促进学生的发展
四、以改进评估流程为重点,优化评价机制
(一)督导前的精心准备
(二)督导中的精准关切
(三)督导后的总结反馈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教育标准局的督导评价机制对学校改进的影响
一、强化了学校自评工作
(一)以学校自评促进学校改进自身的问题
(二)以学校自评优化学校的组织结构
(三)学校自评注重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督学与家校间的联系更加紧密
(一)加强与学校的联系
(二)注重吸收家长意见
三、校正了学校改进方向
(一)确定学校改进计划和改进策略
(二)重视专家对学校改进提出的建议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教育标准局督导评价组织制度的特征及问题
一、英国教育督导评价组织制度的特征
(一)行政执行与监督评估分开体制有助于保障督导的客观性
(二)教育增值动态评价标准有助于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差异性评价方法有助于增强学校评价的针对性
(四)内外部评估相结合有利于形成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五)增加督学的法定权利有助于提升督导评估的权威性
二、英国教育督导评价组织制度的问题
(一)地方督导机构作用淡化
(二)督导独立性和公正性方面仍需进一步深化
(三)注册督学与标准局的合同制关系影响督导的有效性
(四)督导结果的权威性容易加重学校负担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教育标准局学校督导评价机制对我国“教育评估院”的启示
一、我国教育评估院的设置与职能——以S省教育评估院为例
(一)S省教育评估院建设背景
(二)S省教育评估院职能
二、我国教育评估院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评估本身质量仍需提高
(二)教育评估中介机构专业性有待加强
(三)教育评估领域缺乏完备的专业规范和行业准则
三、英国学校督导与评价经验对我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启示
(一)建设独立性更高的教育督导评估机构
(二)教育督导机构职能从监督型向服务指导型转变
(三)为教育督导职能转变提供重要保障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