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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妻的悲剧——论现代文学中家族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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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一、现代文学中的“人之妻”形象

(一)理想型传统妻子形象

(二)“魔鬼”型恶妻形象

(三)叛逆型现代妻子形象

二、“人之妻”悲剧命运形成的原因

(一)封建家长制对“人之妻”悲剧命运的促成

(二)封建婚姻与“人之妻”的悲剧命运

(三)封建家族文化对“人之妻”的摧残

结语“人之妻”——说不尽的现代家族女性

参考文献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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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传统社会,家是中国社会的基础。它既是人生存的场所,又是人精神情感的寄托之地。家族作为家的复杂形态,它可以被看作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因为它担负着很多的社会功能,而且表现出一定的文化特征。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说,家族也是一个特殊的文化体系。家族文化主要包括伦理道德规范、家族成员的行为规范、家族成员的家族观念及对自身、社会与家族关系的认识。家族文化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人的思想、行为、性格、精神和心理都产生了很深的影响。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中,出现了一系列家族女性形象。如巴金《家》中的瑞珏和梅、老舍《四世同堂》中的韵梅、曹禺《雷雨》中的蘩漪以及《北京人》中的曾思懿、路翎小说《财主底儿女们》中的金素痕等都是典型的“人之妻”形象。可以说,她们各自生活的经历和命运的遭遇中或多或少都有着相似的影子。这些生活在传统家族中的现代女性,她们最持久的痛苦在于,她们在一个蔑视她们作为人的封建大家庭中生存,她们背负着家族的重任。这“人之妻”的伦理观念是套在她们身上最重的枷锁,使她们不敢去反抗,也无力去挣扎。她们只能将自己的怒火埋在心底,而这也正是造成她们悲剧的内在冲突。“五四”伦理革命和家庭革命攻击的矛头直接指向了这些传统的家族女性。作为这一制度的产物——妻子和巨大的历史惯性下产生的妻子意识,并不会因为这一切的变化而倾刻间“灰飞烟灭”。维系家族的妻子使命无法完成与根深蒂固的妻子意识的矛盾,最终导致了家族女性们的悲剧人格。 本文从现代文学中的“人之妻”形象、“人之妻”悲剧命运形成的原因两个方面来探寻现代文学中“人之妻”悲剧命运,从而深入挖掘她们作为独特的女性群体在现代文学中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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