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后的校产处理问题研究
【6h】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后的校产处理问题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声明

前 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意义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农村被撤并学校校产概述

一、校产的内涵

二、我国农村中小学校校产来源情况

第二章被撤并学校校产处理常见措施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被撤并学校校产处理的常见措施

二、农村被撤并学校校产处理所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农村被撤并学校校产处理对策

一、校产处理要坚持以产权为基础分类处理的原则

(一)学校用地的产权归属

(二)校舍的产权归属

(三)教育设备、资金等产权归属

二、农村被撤并学校校产的处理方法

(一)将被撤并学校校产用于幼儿教育

(二)将被撤并学校校产用于成人教育

(三)将被撤并学校校产用于农民文化活动

(四)将被撤并学校校产进行置换、拍卖

(五)合理使用闲置校产的处置收益

三、农村被撤并学校校产处理的注意事项

(一)学校撤并时,必须首先对校产进行评估

(二)注意教育资源的特殊性

(三)要依法处理校产

结 语

参考文献

后 记

展开▼

摘要

学校资产是学校教育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学校布局调整中,校产的处理占据重要地位。随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的力度加大,校产处理问题日益凸显。探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后校产管理的合理有效策略,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本文首先对有关文献及政策进行综合比较,首先界定了本文所使用的校产内涵,即狭义上的校产,只指学校的财物资产。主要包括学校土地、校舍、设备等有形资产在内的财物。接着对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校产处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校产问题的关键是理清撤并学校资产产权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资产处理。撤并学校资产的产权分为两种基本情况:一是归国家所有的资产,一是归集体所有的资产。这两种情况的优先处理原则是保证校产用于教育发展。但是对于难以用于发展教育的,归国家所有的资产应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做拍卖、置换或出租等形式处理,所得收益归于教育主管部门,用以发展教育。产权属集体所有的,校产处理所得收益需归还村集体。 本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引言部分阐述了问题提出的背景、研究的意义与研究方法;第一章对农村撤并学校校产问题进行了文献综述;第二章总结农村撤并学校校产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原因;第三章通过对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产来源的分类,依据相关法律政策,结合实际情况,探讨出撤并学校校产合理、有效的处理办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