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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错式维权:从传统逻辑走向法理逻辑——以鲁西南东丁官屯村13位村民的维权行动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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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摘要

第一章 导论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二、研究方法

三、核心概念

四、村庄介绍

第二章 依理无效:利益受损,无人主持公道

一、找“村官”说理

(一)补偿款低,拒绝签字

(二)干部推拒,消极应对

(三)不了了之

二、请“父母官”做主

(一)选代表,提要求

(二)“开口子”施小惠

(三)敷衍了事

三、与矿企谈判

(一)偶然际遇,发现“证据”

(二)两次谈判,结果无异

(三)不欢而散

第三章 依媒未成:求助被拒,无处表达诉求

一、电话求助

(一)关注齐鲁电视台

(二)联系“小溪办事”节目组

(三)等待答复

二、电话回访

(一)再次拨通热线电话

(二)提出质疑

(三)音讯全无

三、远赴济南

(一)走迸电视台,静候消息

(二)误闯省政府,被拒门外

(三)奔向信访局,遣遇截访

第四章 依势不达:制造事端,书记出面“灭火”

一、牛刀小试:初次封堵大门

(一)诉苦激民愤

(二)开会求对策

(三)施压遣化解

二、故技重施:再次封堵大门

(一)召集原班人马

(二)被干部们劝回

(三)开四方座谈会

三、愈演愈烈:第三次封堵大门

(一)村民持续封堵7天7夜

(二)矿企求助于乡、村干部

(三)书记连夜劝回并许承诺

第五章 终诉法律:博弈升级,法庭上见分晓

一、上诉至微山县人民法院

(一)班律师的再次出现

(二)开庭前的风波

(三)法庭上的针锋相对

二、被上诉至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备车上庭

(二)等待判决

(三)调解失败

三、申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申请立案

(二)终极判决

(三)地方协调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一、试错式维权产生的原因

二、农民维权从传统逻辑走向法理逻辑的结论与讨论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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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步入到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农村生产关系带来了重大变革,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民成为农村的生产经营主体,农民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而随着“法律下乡”的不断推进,法治逐渐渗透到中国农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农民更多地了解、认同和相信法律,尤其是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农民开始正视法律的作用,寻求司法救济已经成为当今农民解决纠纷的自然选择。
  本文运用“引入个案——描述过程——分析解释——得出结论”的思路对东丁官屯村村民维权个案进行分析和研究。笔者采用历时性铺陈的方法对东丁官屯村13位村民与矿企进行抗争维权的过程进行详尽地描述。从2006年至2014年,这八年时间里,我们可以看到,村民尝试了各种各样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包括向村官、基层干部及矿企说理;向媒体求助;借众势,制造事端;诉诸法律。通过对13位村民维权行动的研究,笔者尝试着归纳出一种新的解释性框架——“试错式维权”,并结合相关理论,得出当农民采取各种传统逻辑的维权方式失败后,必然趋向于使用法律这种制度性维权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结论。而农民维权从传统逻辑走向法理逻辑背后的因素则是,中国社会正处于由政治主导型向政治——社会主导型转变的过渡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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