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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航班延误承运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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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论

1.1论文写作背景、目的和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3论文的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4论文的创新之处

第2章 航班延误承运人法律责任概述

2.1承运人的界定

2.2航班延误的界定

2.3航班延误时承运人法律责任的法理分析

2.4本章小结

第3章 航班延误承运人法律责任的比较研究

3.1华沙体制下航班延误的有关规定

3.2蒙特利尔公约下航班延误承运人法律责任

3.3欧盟有关航班延误的规定

3.4比较分析

3.5本章小结

第4章 我国航班延误承运人法律责任的现状及问题

4.1我国航班延误承运人法律责任的现状

4.2我国航班延误承运人法律责任的问题

4.3实证分析

4.4本章小结

第5章 我国航班延误承运人法律责任的完善

5.1完善我国航班延误承运人法律责任的立法建议

5.2完善我国航班延误承运人法律责任的政策建议

5.3本章小结

结论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致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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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民航法律制度中,航班延误及承运人法律责任承担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完善的延误制度设计和方便快捷的延误补偿政策指引,才能化解航班延误后引发的“打人事件”、“截机事件”等群体性社会事件,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我国的航班延误制度基本沿袭了华沙体制和《蒙特利尔公约》等国际公约的规定,但航班延误内部法律框架规定较为模糊。文章以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为基础,通过对比国际公约的立法经验,探讨我国航班延误制度的完善和革新。
  在航班延误法律制度方面,通过对比国外法律制度,我国现行的航班延误法律制度应该在如下方面进行完善:航班延误概念应进行科学限定并区分合理延误与不合理延误、明确航班延误承运人法律责任的性质、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应纳入延误制度中、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应进行单独规定、承运人的免责抗辩条款进行合理化修改、承运人经济补偿形式应更加多元化等。在航班延误政策指引方面,应成立航班延误快速认定机构,并完善航班延误保险制度。
  本文建议通过法律制度和政策指导双渠道入手,避免法律规定的滞后和政策指引的多变,形成双层次的延误制度框架体系,从而使延误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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