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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道对“德”“道”的诠释——中国先秦时期的个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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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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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第一章引论

第一节选题意义

第二节相关研究状况

一德:个体的内涵的界定

二道:个体的来源和返归

三得道:个体属性的获得过程

第三节本文研究目标、方法和资料运用

一研究目标

二研究方法

三资料运用

第二章“德”之内涵

第一节“德”:个体规定的差异

一“德”的词源学分析

二“德”:个体规定的差异

第二节“德”之完整性、整体性

一儒道两家身心互渗的一体观

二儒家的修身学

三道家的“养身”学

第三节德之内容

一理的解说

二能(力、材)的解说

三知的解说

第四节“德”之过程性和绵延性

一孟子和老庄的性善论比较

二荀子的性恶论

三性善、性恶殊途同归

四“德”之绵延性

第五节德之开放性

第三章道:他者的视阈

第一节道:时代课题

一“道”的字源学意义

二“道”:时代的课题

第二节“道”:为每一个体代言

一两家道论的形上解释

二对道之“大”的辨析

三社会伦理领域中的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

第三节道:他者的理解

一对“自”、“自然”的诠释

二道:个体在他者中才能存在

第四节道:圣人的境界

一大道废,有仁义

二爱人:两家对道德实质层面的突显

三道的自然而然地实现

第四章德——得道:个体属性的获得过程

第一节得“道”的前提:人的目的性

一忧患意识:人可以对世界说不

二“物物而不物于物”

第二节儒道的天命观分析

一儒、道对天、时、命的肯定性理解

二自由和责任的统一

第三节知善

一“知”善的重要性

二“知”善的局限性和过程性

第四节行善

一道德奠基:个体间的相通

二道德决断与选择

三道德坚持

第五节行为个体精神世界的整体性和统一性

一个体精神世界的整体和统一

二道德的自然性

余论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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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论文从个体论出发阐述先秦儒道两家对“德”、“道”的诠释。 儒道两家的“德”、“道”范畴中蕴涵着他们对个体的深度认识:个体是与他者有区别的个体,“德”为其属性和品格;这个与他者有区别的个体是从他者中分化而来,又在和他者的相融中成其自身,“道”在两家思想中,即为个体和他者的共在共生。个体在“道”中获得自身之“德”。两家从道中取德、德从道来的基本经验出发,系统地涉及了何为德、何为道的问题。论文所做的工作首先是把这些思想梳理出来,并汇聚到个体论的视域中。 在“德”论中,两家首先将“德”视为一个名词,“德”意谓个体的属性和品格,不仅具有伦理学意义,而且表证了个体的完整存在和统一品格。尽管两家在“身”和“心”方面各有侧重,但他们还是强调“身”、“心”之间互渗交融,感性和理性需求互相糅合;“德”之内涵既有情和欲,又有理、能和知。与“德”之整体性相关联的是“德”之过程性,孟子和老庄的性善论,荀子所谓的性恶论,三派人性论既突显个体内在的善端,又不忽视环境的影响,交相辉映,形成了古典中国人性论的颠峰之作。同时,他们在人性成长成熟的过程中,又反复强调了人性的恒定和绵延。“德”的形成不仅是一个与他者隔开分离的过程,而且还是一个不断回归他者的过程,从外界分离和向他者回归构成了个体形成的两个方面。个体的完整性在于个体和他者的相感相知、相融相遇。两家在“德”之外,又转向先秦时期共同的时代课题:“道”。 儒道两家认为,如果“德”预示了个体与他者的分离和分化,那么“道”则为个体的分离和分化提供了“母体”。个体的属性和品格是在和他人他者的共在关系中形成的。“道”作为个体的在世,是个体生存的环境和境遇,既体现为每一个体,也展现为个体以外的、对个体有决定和限制作用的他者,展示为个体和他者的共在关系。在先秦儒道两家思想中,“道”有三层含义:首先“道”指涉每一个体,意味着所有的个体共同存在,每一个体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其次,道意谓个体的异己和异化,道是作为他者而呈现的,他者是“道”的基本立场,也是个体必须返归的形而上根据。个体之“德”来源于道,返归于道,不断为道的变异和他性所丰富和完满;同时个体之“德”也变革着“道”、改变着道并成为着“道”。在社会伦理领域,儒道两家对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都做了申辩,辨析了二者的合理性和局限性。第三,两家视“道”为最高的道德境界,突显道德的实质而非形式层面:从道德的根源出发,两家认为最完美、最理想的社会状态恰恰是没有道德;其次,他们主张外在礼仪和内在情感的一致,强调自然而然地实现自然而然的善。此为“道”之境界层。在两家的阐述中,“德”并不仅是一个名词,它确证个体的属性品格,而且还是动词,揭示个体在与他者共在的关系中,获得成就个体属性品格的道德实践过程。如果说,“道”为个体存在提供了生存的境遇和机缘,那么个体还面临一个后天塑造和填充的创造过程,个体在变动中成就自身。“德”不仅是个体的属性和品格,还是属性时形成和成就过程,体现为个体在理想性和现实性之间的变革选择,体现为个体从知善到行善的道德实践过程,进一步说,也是从自觉到自愿、自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理性、情感、意志各方面统一协调、交错互动,使个体和他者相感相知、相融相遇,共同构成了生活世界中完整的人。 除了思想基本层面上儒道两家的个体论有以上共同性之外,两家对“德”、“道”的诠释,在具体问题上还有不少不同之处:比如,对于“德”的解释,道家侧重于个体的个性,而儒家强调德性品格;在有关“道”的形而上学的解释中,儒家关注道的过程性,强调对每一个体的肯定,而道家则更为看重道的实体性,突显对每一个体的否定和限制。两家思想的共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共同构成了先秦思想的丰富性和多元性。 以往学界的先秦思想史研究中,则忽视了个体论思想研究。甚至有人认为,中国古代没有个体论思想,中国传统思想中只重视社会、群体而没有个体概念,这在近代以来的传统学术中似已形成一种偏见。研究表明,中国先秦时期存在丰富的个体论思想,只是秦汉以后中断了这一思想的发展。因此,重新挖掘先秦时期的个体论思想,对当代文化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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