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一)选题的依据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一、目前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与法哲学的反思
(一)城管执法的概述
1.对行政执法的涵义分析
2.对城管执法的分析
(二)目前城管执法存在的问题
1.片面的追求城市管理,缺少对个人最基本生存问题的关注
2.一味的追求公共利益,缺少对个人利益的关注
3.暴力执法强制拆迁,缺少对依法行政的尊重
(三)城管执法的法哲学反思—理念缺失
1.抽象的城市,现实的人全面发展的理念的缺失
2.城管执法过程中忽视人权,是人本理念的缺失
3.城管暴力执法、强制拆迁,是法治理念的缺失
二、行政法人文精神的双重考量:城管执法的理念与实践
(一)行政法的人文精神的法学理念:城管执法的目的性
1.以满足个人的需要和发展为基本动力,保护相对人的权利
2.不以牺牲个人利益为代价,权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
3.以合法的手段进行执法,杜绝暴力执法
(二)行政法人文精神的法学价值:城管执法的公正性
1.公正性是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
2.公正性是城管执法解决利益纠纷的基本准则
3.公正性是杜绝暴力执法强制拆迁的保障
(三)行政法人文精神的法律实践:城管执法的实践规范性
1.城管执法过程中应切实将保障人权落在实处
2.严惩暴力执法强制拆迁 规范城管执法方式
3.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三、行政法人文精神的新阐释
(一)行政法人文精神的轨迹
1.旧的人文精神:权力·服务·平衡
2.新的人文精神:合作与依存——“我们”的存在图式
(二)行政立法的新精神
1.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的基本生存权和发展权
2.坚持有限政府,限制公权力保护私权利
3.坚持服务和合作观念,均衡各方利益
(三)行政执法的新精神
1.以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为基础,坚持文明执法
2.以增进服务与合作为内容,加强行政执法
3.以实现社会和谐为契机,依法行政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