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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困境与出路——以铁路运输法院陪审制度的运行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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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英文文摘

引言

第一章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困境及原因

第一节 铁路运输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分析

第二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本身存在的缺陷

第二章 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价值分析

第一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存废之争

第二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与司法价值

第三章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全面提高对陪审制度的认识

第二节 陪审制度的立法与司法完善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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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以下简称“陪审制度”)发端于新民主主义初创时期——工农民主政权时期,至今已走过八十多个春秋。实践证明,我国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后,大大增强了我国的司法民主程度,促进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所限,长期以来该制度的发展都未能脱离困境,在2005年出台《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之后,虽然有所改善,但未能从根本上予以解决问题。本文从克服现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诸多缺陷入手,试图探究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之路。论文主要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困境及原因。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铁路运输法院运行的状况为例,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和统计学的方法剖析目前我国陪审制度的困境;并深入分析造成上述状况的原因。
   第二部分,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价值分析。由于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该制度存废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主要有“保留派”和“废除派”两个阵营。笔者通过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立法价值和司法价值的阐述,阐明要保留陪审制度的观点。
   第三部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未来设计。鉴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其存在的价值,但又面对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必要对陪审制度进行改革,以实现该制度应有的价值,主要包括统一陪审制度的立法、降低陪审员入门门槛、利用法院网络实现陪审的随机性、明确陪审案件的适用范围等几方面。
   总之,人民陪审员制度不仅是一项司法制度,更是一项民主政治制度,《决定》的出台便是对该制度的肯定,是我国陪审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座里程碑,相比以前的法律,其在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距离构建完美的中国陪审制度仍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应当继续司法改革,将人民陪审员制度不断推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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