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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参与立法途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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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民参与立法是立法领域中公共政策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基本要求和价值体现,因此探究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社会中,每个公民都是和谐社会的一份子,每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关注和谐社会,而每个公民承担的那份属于自身的集体责任能够最终实现其个人福利,公民只有通过各种参与途径才能进入到政府决策的过程中,它使公民参与不再停留在理论研究的层面上,而具有实际操作的意义。因此,公民参与立法不仅能够促进政府与公民之间、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友好合作,还能够在其过程中培育公民美德和促进民众的团结互助,达到和谐社会的长治久安。
   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反映在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参与决策,参与选举,参与监督,参与管理。公民参与立法,能够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和维护人民利益,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对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大提出要“保证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就是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我国立法法第五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公民参与立法目前在我国已引起相当重视,各地对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不断进行探索,对促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论文除引言之外,共有三章内容。
   第一章阐述了公民参与立法与现代法治建设。公民参与立法是衡量民主政治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在公共决策中具有重要地位,也是现代社会政治的一个发展趋势。
   第二章阐述了我国公民参与立法现有途径的局限性。当今,我国公民普遍通过人大代表、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以及参加立法听证三种方式参与立法。我国公民通过人大代表、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以及参加立法听证三种方式参与立法是我国积极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重要途径,对提高立法质量无疑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同时还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第三章阐述了我国公民参与立法现有途径的完善和拓展。通过完善我国公民普遍通过人大代表、对法律草案提出意见以及参加立法听证三种参与立法制度,规范公民参与立法行为,使参与渠道进一步拓宽,充分反映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是我国实现民主化管理目标的关键一步。
   研究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目的在于在立法博弈过程中增加公众参与的程度能够让法律更加顺应公民的意愿,从而使立法的质量有所提高,实现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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