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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居民非致死性伤害流行特征及经济负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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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分析广东省18岁以上居民非致死性伤害的流行特征以及经济负担情况,探索伤害及其直接经济负担的影响因素,为伤害的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按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样本,并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收集有关广东省18岁以上居民的伤害信息。采用非条件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伤害发生的因素以及影响伤害经济负担的因素。
  结果
  1.对10969名广东省18岁以上居民的调查发现,17.2%的被调查者在过去1年中发生过伤害,年龄标化发生率(2000年广东省常住人口)为17.3%,14.4%的伤者发生2次及以上伤害,平均每位伤者发生伤害1.2次。
  2.发生率居前五位的伤害依次为:割伤/刺伤(6.0%)、扭伤(3.4%)、跌倒/坠落伤(3.2%)、碰撞/挤压伤(2.0%)和运输事故伤(1.7%)。男女伤害的发生率差别无统计学意义(X~2=3.1,P=0.080)。不同地区的伤害发生率差别有统计学意义(X~2=296.8,P=0.000),一类农村和二类农村较高。老年人群中跌倒/坠落伤多发,而青年人群中运输事故伤多发。家里/宿舍(44.3%)、道路(20.2%)和农场(16.8%)是伤害的多发地点。男性、行为得分高以及性格介于内向与外向之间是伤害发生的保护因素,40~组、50~组、60~组、80~组、中小城市、一类农村、二类农村、与他人相处有时存在困难以及家庭关系较差是伤害发生的危险因素。
  3.伤害造成的人均直接经济损失为611元;伤者人均劳动力损失183元;运输事故伤以及70岁以上老年人的次均费用较高;男性、70~组、80~组、共同居住人数在4~6人以及7人以上为伤害直接经济负担的危险因素,二类农村为其保护因素。
  结论 广东省18岁以上居民的伤害发生率较高,经济负担较大,伤害已成为广东省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有必要针对高危人群以及危害较大的伤害类型开展伤害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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