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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同情作为第一原则的休谟道德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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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

1.2 论题的研究综述

1.2.1 国内研究综述

1.2.2 国外研究综述

1.3 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第2章 休谟道德学的谱系

2.1 沙夫茨伯里的开启

2.1.1 道德在于情感

2.1.2 普遍的道德感

2.2 哈奇森的道德感官与无私仁爱

2.2.1 从审美感官到道德感官

2.2.2 道德的根源是无私仁爱

2.3 休谟的特殊道德感

2.3.1 道德区别不在理性

2.3.2 道德区别在特殊道德感

第3章 特殊道德感是同情

3.1 同情是共通感

3.1.1 间接情感与同情

3.1.2 复杂情感与共通感

3.2 同情是第一道德原则

3.2.1 同情与正义感

3.2.2 同情与道德感

第4章 与同情相关的三个问题

4.1 同情与自然信念

4.2 人道与同情的恶

4.3 同情与实践理性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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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启蒙的18世纪,关于道德基础问题的解释表现出道德情感主义与道德理性主义两条路径。区别于理性主导情感的传统,包括休谟在内的现代英国道德情感主义者在情感中探究道德的根源。在经验观察中,休谟依据实验推理方法,采用社会生活中的同情现象解释了道德感的产生和规范性。同情已然成为了研究休谟道德学的关键概念。当然,休谟的同情在何种程度上有效,这还面临一些观点和事例的质疑。因此,本论题将依据休谟文本中对情理关系的阐释,来逐步理清同情在其道德学中的作用和地位;然后在辨析之中进一步明晰同情的有效限度以及休谟的理论旨趣。
  休谟的同情是一种情感交互的现象,它说明了日常生活中一致的道德判断的基础。而且同情是不同个体间能够形成社会共同道德感的一个关键因素。在谱系回顾中,可以发现道德情感主义的标志以及先驱们未解决的一些问题,如自然主义谬误、正义的强制性、实践理性等。在社会生活实践中,主动的情感先于并优于冷静的理性,理性只起到了辅助作用。由此,休谟根据感觉情感培植起来的自然主义信念和变革后的情理关系,先质疑理性在道德规范上的独断,再用同情替代自爱、仁爱等自然情感以巩固和发展道德情感主义理论。
  在表现上,同情类似于移情、共通感、仁慈、恻隐。同情机制描述了从自然情感到社会情感的发展过程。它使得在特殊自然条件和特殊社会条件下的个体能不囿于偏私,因而在社会共同利益感的推动下做出一致的道德赞许或道德谴责。此外,在同情他人与世界的过程中,可以更真切的体认到人类的同一性,而这样的可能性是道德的基础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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