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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化理念下的美国法学教育——兼论对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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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论

一、问题由来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美国法学教育历史回顾

一、法律职业培训历史

二、大学的法学教育

三、美国法学教育现状

第二章 美国的法律职业教育

一、法律博士学位的创设背景

二、法律博士的定位

三、法律博士:学位称号的通货膨胀

四、美国以外的法律界对法律博士的评价

第三章 美国法律职业教育的例外

一、美国法学教育思维的局限

二、法律博士对法律职业的垄断

三、法律科学学位的价值的分析

四、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辨析

第四章 美国法学院的行政管理体系

一、法学院的认证制度

二、排名制度

三、法学院排名与评比标准

第五章 中国法学教育职业化走向的政策考量

一、明确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

二、符合职业化走向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

三、科学的教育行政管理体系

结 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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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国法学教育跨世纪发展、改革之时,借鉴和学习其他法学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尤其重要的。审视法学教育发展历史悠久、制度完备的美国,我们对其法学教育制度中错综复杂的各个方面的研究还远远不够。我国模仿美国的法律博士(Juris Doctor)教育制度,设立了法律硕士教育制度,但是对于法律博士学位设置的机制却不尽了解,各种观点对其学术等级价值以及它与其他学位的内在差别也存在着争议。我国的教育评估制度与美国法学院的专业认证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一致的,但是运行后的成果却不尽相同。在寻求相对完善的中国法学教育制度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向国外学习,促成国外先进法学教育制度与本国国情的结合,探求这样一种结合即成为本文的目的所在。
  当中国的法学院开始面对挑战,改革法学教育体制以便适应法律发展中的当代问题以及全球化发展趋势之时,我们将不可避免地遇到许多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只有通过认真思考那些发达地区如何创立其法学学位课程并使其得以发展的过程,才能得到很好的理解。要达到改革的目标,中国的法学院不能仅简单地模仿或移植国外的法学学位课程,更关键的是从理念的层面上去理解美国的法学教育,为法学学位课程的设置与培养目标定位给予有意义的指导。本文审视了中国和美国法学教育体制,对两国法学教育中的缺点都给出了客观、公正的讨论,以便在日后的改革中选择性地吸收和借鉴美国的经验。
  本文约35000字,由五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从法律职业培训、大学法学教育及法学教育现状三个方面回顾了美国法学教育的历史与发展。职业化教育的发展趋势始终是美国100多年法学教育发展中的主线。
  第二部分审视分析了美国的法学职业教育,即法律博士的教育。本部分阐述了法律博士学位在美国的创设过程及分析了它的学位等级及国外法学界的相关争论,强调了中国法学院对美国模式模仿的可行性。相关的问题是美国法律博士学位的等级与相应的法学学位。本章对一些问题,例如法律博士学位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博士学位、美国以外的法律界是如何看待法律博士学位,做出了解答。
  第三部分审视分析了职业化理念下美国法学教育的例外,即美国的法律科学教育。本部分指出,职业化的法律博士学位在美国的法律实践和学术职业界具有垄断性的地位。因此提出一个问题:美国的法律科学学位的作用如何?对于美国法学硕士(Master of Laws)和法学博士(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学术标准的差异被突显出来,引起全球对于美国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可信度的严重关注,展示出美国对于职业化法学教育的倾向。
  第四部分探讨了美国法学院的行政管理体系,涉及到认证制度的形成及其运行机制,说明法学专业的认证制度在美国的兴起是由于其宪法对教育权的支配以及教育立法与教育行政的间接性,也是由于认证制度的实施保证了美国法学教育的质量与发展。排名制度的分析详细列出了在制定排名时要考虑的相关问题,列举了常青藤联合会的大学以及美国位居前列的法学院。大学的排名不仅仅反映了院校的实力的强弱,而且与院校之间的竞争机制密切相关。美国大学排名更多地又反映出了排名中的经济因素。
  第五部分则是对中国现行法学教育制度做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暴露了其中的缺点并提出了职业化改革的方向,从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以及行政管理三个方面进行了政策的考量。
  美国的法学教育制度的完善是确保美国法学教育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也为美国社会的法治环境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分析美国法学教育制度,了解其他国家对美国的法学制度的态度与见解,总结美国的先进制度构建,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坐而论道,然后起而行之。明晰境况,认清方向,相与辩论,乃是正确行动的前提。
  本文在研究方法上主要运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对法学教育制度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与争议进行了分析,运用历史、文献及最新的数据,对美国法学教育制度中的几个突出特点和作用进行了分析,总结其经验,最后得出了我国推行和借鉴美国的一些法学教育制度的必要性与基本构想。对美国法学学位的辨析也是本文的一大重点。美国的法学学位设置与中国一样也是错综复杂的,但是其法学教育的目标与价值理念却是一元的职业素养主义,学生在针对自己的倾向与意愿选择学位时目的性比较明确。从美国国内的具体情况入手,本文详细分析了美国的法律职业教育与法律科学教育的差别以及法学院的行政管理体系,将美国法学教育的轮廓呈现在大家眼前,针对我国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及管理体制方面的问题给予了相关的经验借鉴。
  在论证的视野上,本文有所创新,从国际化的视野来研究问题,浏览了大量的美国法学院、政府机构与行业协会的网站,从美国内部为起点收集观点和资料。在资料的引用中,本文较多的借鉴了国外的最新观点以及中外学者的研究成果。
  法学教育在很多国家都既是该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一国高等教育的一个方面。由此可见,法学教育的先进与落后,代表着一个国家在法律和社会两方面的发展程度。中国的法学教育承载着时代的期许与历史的责任,其发展之路是我们应该思考的。本文的目的就是希望能通过对美国的法学教育制度的研究,将美国本土的一些切实可行的制度引入中国,对中国的法学教育的完善起到一定的作用。

著录项

  • 作者

    黄静雅;

  •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 授予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 学科 法学理论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付子堂;
  • 年度 2008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D90-4;D971.2;
  • 关键词

    美国; 法学教育; 课程设置; 评估制度; 职业化改革;

  • 入库时间 2022-08-17 1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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