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中外文献综述
(三)本文的研究内容和方法
(四)本文的拟创新
一、关于劳动仲裁裁决效力模式的若干基础理论问题
(一)劳动争议的仲裁解决
(二)劳动仲裁裁决效力
(三)劳动仲裁裁决效力模式
(四)小结
二、中国的“仲裁裁决前置”模式
(一)本模式的法律依据
(二)本模式的基本内容
(三)本模式的运行机制
(四)小结
三、巴西和印度的“或裁或审终局”模式
(一)本模式的法律依据
(二)本模式的基本内容
(三)本模式的运行机制
(四)小结
四、俄罗斯和南非的“部分争议仲裁终局”模式
(一)本模式的法律依据
(二)本模式的基本内容
(三)本模式的运行机制
(四)小结
五、金砖各国三种模式的比较
(一)“仲裁裁决前置”模式的优劣分析
(二)“或裁或审终局”模式的优劣分析
(三)“部分争议仲裁终局”模式的优劣分析
(四)三种模式中的最佳模式
(五)小结
六、金砖国家间劳动仲裁裁决效力模式的协调
(一)金砖国家间劳动仲裁裁决效力模式协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二)金砖国家间劳动仲裁裁决效力模式协调应遵循的原则
(三)金砖国家间劳动仲裁裁决效力模式协调可参考的模式
(四)金砖国家间劳动仲裁裁决效力模式协调的主要途径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