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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 “一长四必”勘查机制概述
(一)“一长四必”勘查机制的提出背景
(二)“一长四必”勘查机制的内涵
1.“一长”的内涵。
2.“四必”的内涵。
(三)“一长四必”勘查机制的作用
1.“一长四必”勘查机制有助于提升现场勘查人员的勘查水平。
2. “一长四必”勘查机制有助于树立信息化侦查的意识,为串并案提供充分的基础材料。
3.“一长四必”勘查机制有助于提升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防控的能力。
二、“一长四必”勘查机制的现实困境
(一)“一长四必”勘查机制的侦查运用
(二)“一长四必”勘查机制的实践困境
1.“必勘”环节呈现出的形式化走向。
2.“必采”环节欠缺对物证采集的辩证把握。
3.“必录”环节信息录入的质量不高。
4.“必比”环节的基础数据和信息研判作战平台尚不完善。
(三)“一长四必”勘查机制的影响因素
1.刑事技术人员不足,不重视小案的现场勘查。
2.侦查意识与刑事技术工作脱节,勘查工作考核标准不合理。
3.信息录入工作呈现出机械化走向,缺乏相应的录入规范。
4.多数地区未建立起专门的刑事技术信息研判队伍。
三、“一长四必”勘查机制现实困境下侦技一体化的内涵、意义、特点及原则
(一)“一长四必”勘查机制下侦技一体化的内涵
1.侦技一体化是侦查人员与技术人员的一体化。
2.侦技一体化是侦查思维与刑事科学技术的一体化。
3.侦技一体化是传统侦查方法与现代侦查技术的一体化。
4.侦技一体化是侦查数据信息与刑事技术网上作战平台一体化。
(二)“一长四必”勘查机制下侦技一体化的意义
1.侦查人员与技术人员一体化的意义。
2.侦查思维与刑事科学技术一体化的意义。
3.传统侦查方法与现代技术手段一体化的意义。
4.侦查数据信息与刑事技术网上作战平台一体化的意义。
(三)“一长四必”勘查机制下侦技一体化的特点
1.“一长四必”勘查机制下的侦技一体化具有科学性。
2.“一长四必”勘查机制下的侦技一体化具有综合性。
(四)“一长四必”勘查机制背景下侦技一体化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2.质效统一原则。
3.客观原则。
四、“一长四必”勘查机制下侦技一体化模式的完善
(一)侦查人员与技术人员一体化模式的探索
1.侦查人员与技术人员一体化的必要性。
2.侦查人员与技术人员一体化的实践探索。
3.侦查人员与技术人员一体化模式的完善。
(二)侦查思维与刑事科学技术一体化模式的拓展
1.现场勘查环节以及物证采集环节实现侦查思维与刑事科学技术一体化。
2.信息录入环实现侦查思维与刑事科学技术一体化。
(三)传统侦查方法与现代侦查技术一体化模式的巩固
1.实现传统侦查方法与现代侦查技术一体化的要求。
2.传统侦查方法与现代技术手段一体化的模式实践探索。
(四)侦查数据信息与刑事技术网上作战平台一体化模式的升级
1.完善侦查数据信息采集录入系统。
2.加强数据信息处理技术。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