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关于打击犯罪新机制下“一长四必”现场勘查工作的思考

关于打击犯罪新机制下“一长四必”现场勘查工作的思考

     

摘要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更加强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加强调执法透明、执法监督,这对刑事技术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现场勘查工作是查明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主要途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部决定2014年在全国推行“一长四必”现场勘查工作新机制。在“一长”总负责下,对现场勘查必须做到“必勘,必采,必录,必比”,加强现场勘查保障,强化现场物证提取,特别是加强视频、电子物证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提升现场信息综合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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