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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侵权赔偿司法适用规则构建探析——《侵权责住法》第47条的理解与适用

摘要

惩罚性赔偿是英美法系国家在侵权行为法领域普遍设立的一种制度。它是由恶意侵权人向被害人支付超过实际损失范围的赔偿。惩罚性赔偿的目的在于惩罚、威慑与抚慰。中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对产品责任中惩罚性赔偿作出规定,本文首先对惩罚性赔偿制度形成的法理背景进行探析,并分别从法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历史学的视角对当前实施惩罚性侵权赔偿的正当性进行诠释。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进行实证研究,揭示了惩罚性侵权赔偿适用的几种现实误区。此后,文章对惩罚性侵权赔偿的适用规则提出构建的路径,包括:限制适用的原则;严格适用条件,分别从适用范围上、主观构成要件上、损害后果上、责任主体上予以限制;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基于现实国情条件,分析各方对数额标准的争议,从司法适用的角度建议惩罚性赔偿金设定为实际损失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合理计算赔偿数额,以图示法例示赔偿数额的计算,对需要考量的因素进行类型化分类归纳,为法官的裁量提供依据,力求得出合理的赔偿数额。文章还对惩罚性侵权赔偿与相关民事法律规范的衔接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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