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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逾淮为枳?—论行政法人在台湾的发展—

摘要

国立中正文化中心设置条例于93年公布施行后,攸关我国行政法人建制基础的行政法人法草案随即停滞于立法院审议阶段。其原因或为各界对于行政法人制度整体规划仍有疑虑存在,有意让中正文化中心作为行政机关试行首例,待正式运作一段期间并检讨其优缺点后再决定后续方向。然而,对于行政法人制度之讨论并非始自行政法人建制原则或行政法草案;行政法人之施行亦不会于国立中正文化中心告终。更重要的是,行政法人之建置实为政府面对重大财政危机与各国竞争压力之下的重要方策之一,其急于大幅开展以求于短期内得竟全功之态度,由前述略显短促的立法过程中可窥一二。在学理讨论己达相当积累;行政实务施行己只相当经验之际,熏新检讨行政法人制度于我国之发展,应非无益之举。针对此等在行政实务层面为政府组织改造之重要尝试;在行政法学理涉及行政组织法重构之一重大议题,本文不拟深入制度细节,而以呈现行政法人之建置目的、个别法制之整体规划,以及学理评述为主,合先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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