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评价例谈

摘要

综合实践活动是《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验稿)所规定的必修课程,从小学三年级开设,每周3节;内容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等。综合实践活动的实践性、开放性、生成性特点,要求评价综合实践活动必须采取适宜的方式。本文将综合实践活动评价的基本方式概括为协商、过程、多元以及自我评价四个方面。并以宋庄小学六年级“风筝的学问”主题活动评价为例,说明综合实践活动评价的实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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