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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学历残疾人就业与企业社会责任探析

摘要

2003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放宽了患疾病或生理缺陷学生的录取限制,使得原体检标准规定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的不能录取的残疾考生顺利进入大学.自此,高等院校残疾大学生人数逐年上升.有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高校共录取湖北籍残疾学生334人,比2002年增长近150%.第二次全国残疾人调查数据结果显示,全国残疾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指大专及以上)的残疾人为94万人,高中文化程度(含中专)的残疾人为406万人.但国家权威部门统计数据显示,随着2003年我国首批扩招后的大学毕业生涌向市场,在短短五年的时间内,大学毕业生人数已经从2003年的212万增加到了2008年的559万,并在今后几年乃至十几年的时间内还将持续快速增加.再加之每年"沉积"下的一定规模的未就业大学生,使得高学历就业队伍空前庞大.人力资本存量相差不大但身体等方面处于劣势的高学历残疾人面对如此激烈的竞争,他们的就业情况令人担忧.尽管与正常的高学历人群相比高学历残疾人群显得人数较少,并且他们的就业对残疾人总体就业率影响不大,但它的意义深远,具体阐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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