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剧灯光设计的困惑

摘要

笔者结合自身实践,对舞剧的灯光设计进行了总结.舞剧是以舞蹈作为主要表达手段的舞台艺术,兼具吉它戏剧门类所具有的人物、事件、矛盾冲突等元素。舞剧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即音乐教学与实际的设计实践之间的脱节。笔者在做舞剧灯光设计的时候,对于音乐的理解经常是基于对音乐的直观感受,许多时候对于音乐的门类、来源、历史等内容不甚了解,这就可能会影响到最终的设计。舞剧灯光设计的创作和其它戏剧门类相比,往往用灯的数量、光位、光色、灯光变化等方面都较多,尤其是近年来智能灯具在舞剧中的广泛应用,在实际的设计工作中需要调节的通道更多,但是在实践中经常会发现,可以在现场进行创作的时间往往都非常有限、此外还有条件性的限制。除了物质的限制,经常还会碰到人员的不如意。另外,在实际的灯光设计工作中,还有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就是剧目的恢复、巡演问题。灯光设计往往是根据首演时的现场情况而制定的,在首演完成后就会将工作交接给团方,在以后的演出中,灯光设计的体现就需要团方的工作人员去实现。但是经常会有这样情况,即在首演的时候演出效果尚可,但是在出去巡演的时候质量经常会打折扣。综上,希望从业者更加重视理论建设,希望整个行业能够给灯光设计师一个宽松的创作环境,给予设计师足够的各种理解和支持;院团能够对工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关注和培养,为演出的呈现打下坚实的人员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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