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的相关文献在1957年到2022年内共计7109篇,主要集中在法律、法律、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6008篇、会议论文1101篇、专利文献147651篇;相关期刊1654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制与社会等;
相关会议335种,包括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6年会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论坛、第十一届刑事法前沿论坛暨死刑改革路径与方案研讨会、北京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1年度年会等;法律适用的相关文献由7383位作者贡献,包括杨立新、肖永平、周后春等。
法律适用—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147651篇
占比:95.41%
总计:154760篇
法律适用
-研究学者
- 杨立新
- 肖永平
- 周后春
- 向在胜
- 刘益灯
- 孙南申
- 张静
- 王晶
- 郭玉军
- 黄进
- 吕岩峰
- 宋鹏
- 张建
- 本刊编辑部
- 王克玉
- 王国华
- 王琳
- 孔祥俊
- 尚清
- 张鹏
- 彭思彬
- 朱谦
- 李双元
- 王利明
- 程宗璋
- 袁发强
- 丁伟
- 于飞
- 刘仁山
- 刘正全
- 刘玲
- 刘畅
- 刘远山
- 周伯煌
- 姜茹娇
- 崔文俊
- 张朝霞
- 李晓郛
- 李杰
- 李莉
- 李铭
- 杨柳
- 汪金兰
- 王雷
- 等
- 谈在祥
- 贺小勇
- 金宁
- 陈静
- 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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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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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先占取得的正当性经历了从原始共有社会到私有制社会再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的变迁,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先占取得的正当性,既有从原始共有社会中保留下来的“为满足必要生存条件”的正当性,也有社会主义公有制自身所体现的“为他人保留足够好和同样多”的取得机会的正当性。我国先占取得制度立法应当在满足不同的正当性标准的情形下分别适用先占自由主义和先占权利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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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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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个人数据与个人信息二者概念看似等同,实则内涵不尽相同。凡是能单独或者与其他数据结合后识别出自然人数据的就是个人数据。个人数据权不仅具有人格权属性同时也具有财产权属性,我们应当同时给予其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保护。个人数据是更类似智力成果一般的无体物,仅依靠传统方法判断侵权行为可能无法精准判断。被侵权人对于侵权人身份收集的困难、对其被侵害事实认知的滞后导致被侵权人很难像侵权人那样真正平等参与诉讼。赋予被侵权人特殊选择权,使被侵权人尽可能在被侵权后得到救济的机会是法律的应有之意。我们可以借鉴弱者权益保护原则,创建专门冲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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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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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网络直播营销爆红,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直播平台购买产品。然而在火爆的背后,直播营销也存在诸多隐患,极易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侵害。本文以网络直播营销为研究对象,通过对网络直播带货的现状进行剖析,对直播带货主播的身份加以界定,最后对网络直播带货这种新型销售模式所需要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提出建议,以期实现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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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海;
饶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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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平台经济背景下,双边市场属性给平台企业带来技术与市场的优势地位,其较易通过算法控制、流量限制、优先派送、提高抽佣比率、强制下线等手段,强迫平台内经营者只能与自己开展商业活动,也即“二选一”行为。从技术手段观之,平台存在利用技术手段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而构成不正当竞争。应续造《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适用“二选一”行为技术认定要件,确保互联网专条对“二选一”行为的准确适用;从市场后果观之,平台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与垄断协议谋取垄断利益,而可能落入反垄断规制范围。应适时明确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通过列举式方法优化《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滥用市场优势地位以及合理执法规制手段,确保反垄断法对“二选一”行为的精准规制,推动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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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蓦璇;
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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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网络飞速发展,各种新的互联网经济模式和新产业的出现,促进市场产生了颠覆性变化。借用网络技术的各种竞争手段为互联网经济带来了增长,但同时也出现了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给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带来了显著的危害。本文通过对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特征进行探讨,分析完善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原则,提出完善我国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体系的相关建议,希望能为解决我国互联网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问题提供部分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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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庭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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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理论界对加密货币流通中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国际私法规则加以解决基本达成了共识,认为国际私法作为“分配法”,是在加密货币专门法律规定出台前法律介入加密货币流通的最佳手段。然而,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与匿名性成为国际私法规则适用的难点与挑战。如何使用目前的国际私法规则解决加密货币流通中产生的新型法律问题,是司法实践中加密货币服务提供者与持有者的现实需求,也是加密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加密货币流通中的国际私法问题包含涉加密货币案件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通过案例分析与比较法研究管辖权,破解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和匿名性的谜团,并提出管辖理念从一般到特殊的转换在加密货币时代的重要意义;通过实际案例释明传统地域管辖权依据在一定替代方法的帮助下仍有适用空间;通过管辖权依据负面清单的模式,考察加密货币新兴管辖权依据的可行性,加密货币时代的管辖权理念应当以减少法律冲突和管辖实际效能为考量。法律适用部分则通过历史分析法考察加密货币空间自治论的可行性,通过比较法探讨新兴法律适用连结点的可行性,并为传统的法律适用方法,诸如特征性履行方法为新兴连结点的设立提供法理依据。明确法律适用原则以特定案件法律适用结果的确定性为主要目标,将不同的加密货币法律关系分配到特定的法域;分析加密货币系统共识机制作为适用法律的可能性,并为以代码为载体的新型法律选择条款的形式效力和实质效力提供法理依据。人们无须迷失于加密货币的去中心化与匿名性,现有国际私法规则可以解决大部分加密货币流通中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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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钧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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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际贸易的发展过程中,国际贸易惯例在不同商品中其适用性也大不相同,本文聚焦小商品贸易,通过对小商品贸易中的法律适用性,贸易方式的适用性,贸易分配的适用性和后疫情时代的国际贸易惯例适用性进行分析,其最终目的为了拓展国外市场,规范贸易方式,完善贸易分配,维护我国小商品贸易商的利益,促进小商品贸易长久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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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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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际人道法作为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在与国际人权法区别的同时,也同样适用于武装冲突局势。在分析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所适用的国际法渊源时,发现往往会因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实践类别而影响国际人道法的适用,如维和部队的参与以及第三国干预的情形。基于国际人道法适用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而产生的具体问题,一方面,应发挥国际组织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应完善国际人道法体系中有关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个人责任及追诉机制,以应对现实困境并进一步发展国际人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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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璐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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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类案同判”新规的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案例和公报案例已经不能满足法治实践的需求。国家法官学院自2012年起推出“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系列丛书,至今已有11年,依靠其选编的广泛性、全国各地法官的专业性,以及编辑审校的协作性,已经成为极具规模的品牌丛书。文章通过对司法案例丛书出版基本概况的介绍、编辑工作的总结以及法治意义的阐述,并详细规划了丛书的未来走向和数字时代的宣传营销,与数据资源库的结合等内容,旨在说明司法案例丛书出版在完善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总结提炼典型案例的裁判规则和裁判方法,统一法律适用方面的重要作用。司法案例丛书的出版可以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展现我国新时代法治建设新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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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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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意义]为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新型高校智库,发挥其重要功能,必须明确其法律地位,细化适用的法律规范,探索高校智库建设发展的法治化路径。[方法/过程]本文以是否登记为独立法人为依据对高校智库进行分类,分别分析其法律地位、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并与美国智库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和研究我国高校智库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结果/结论]为了保障高校智库的良性发展,有必要逐步推行高校智库登记注册强制化,建立健全法律规范体系,改进优化登记管理模式,加大税收扶持政策力度,完善相应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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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捷;
赵德亮
- 《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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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资源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应当用刑罚的手段遏制严重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这对环境资源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为了有效地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制定了较为完整的惩处环境资源犯罪的刑事法律,但在司法实践中尚有许多法律适用上的问题需要解决.本文主要从环境资源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形态等方面,对若干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展开探讨,以期对司法办案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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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佶;
宋励;
张光
- 《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创新”研讨会》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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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国法律相关规定,提供、使用网络"翻墙"服务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当前学者理论和司法实务中对相关行为的法律定性和判决结果存在较大异议.文章梳理分析了提供、使用网络"翻墙"服务所涉及的非法经营、危害网络安全、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等相关行为的定性争议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翻墙"服务提供者和"翻墙"网民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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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谦;
宋振中;
杨绍文
- 《2020互联网安全与治理论坛》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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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9年11月1日施行,对于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犯罪构成进行了细化和说明.文章就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适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探讨,通过剖析近年来各地办理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件,明确罪与非罪,以及罪名适用方面的一些问题.研究发现,当年被认定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在《解释》出台之后可能难以认定,主要问题是认定的犯罪事实难以构成《解释》第七条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犯罪程度不构成《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另外,非法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容易与其他犯罪行为竞合一并加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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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萌
- 《2019年全国青年档案工作者学术论坛》
|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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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产生的首批政府信息已经到达法定移交期限.向国家档案馆移交的政府信息应当如何公开,行政机关、国家档案馆和司法部门尚未达成共识.从立法上做好档案利用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衔接,明确各方主体的责任,对解决争议,促进档案开放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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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祥华
- 《第五届食品安全法论坛》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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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众多,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同一法律事实会与多部法律相关联,必须处理好上位法与下位法、特别法与一般法、新法与旧法、重法与轻法、具体的法与原则的法的关系.法律位阶制度适用于合法的法律冲突,不适用于违法冲突,也不适用于成文法与不成文法之间.在具体适用时,如下位法不抵触上位法则下位法优先适用.在一般法与特别法的识别上,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审慎,根据具体的情形、工作的性质目标来进行判断.国外通行的做法是旧的特别法优于新的一般法,我国的裁判制度影响了效率.对法条竞合不能适用“重法优于轻法”原则,对于想象竞合应“择一重处断”,操作方法采用“先比后定法”.同种处罚的轻重,拘留按照最长期限来判断,罚款按照最高罚款额度来判断.最终的处罚决定不得低于轻法规定的最短拘留期限或者最低罚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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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伟;
铁燕
- 《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研讨会》
|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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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立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的司法理念是恢复原状责任形式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适用的最终目的.从公共性司法权利保护理论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利基础,主权民主理论作为其政治基础,和谐理念和权益衡平机制作为其社会基础③,到中国近年来高度重视环境问题,以及在各个地方试点、探索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等,理论与实践都推动着更须深入地研究恢复原状责任形式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应用效果.目前,生态环境修复制度体系尚未真正形成,其研究尚处于概念界定阶段,严重缺乏系统的学理分析,甚至进入了"从法律规范推导法律规范"的概念研究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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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海宁;
徐夏杰
- 《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创新”研讨会》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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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四方支付又称聚合支付,是第三方支付发展的产物.中国人民银行已明确聚合支付机构为支付企业外包服务机构.第四方支付具有违规行为隐蔽性强的特点,常被犯罪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非法用途,是网络黑产犯罪链条中的支付环节.文章汇总分析了常见第四方支付的平台模式,并梳理适用法律,为打击黑产犯罪提供经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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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海宁;
徐夏杰
- 《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创新”研讨会》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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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四方支付又称聚合支付,是第三方支付发展的产物.中国人民银行已明确聚合支付机构为支付企业外包服务机构.第四方支付具有违规行为隐蔽性强的特点,常被犯罪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非法用途,是网络黑产犯罪链条中的支付环节.文章汇总分析了常见第四方支付的平台模式,并梳理适用法律,为打击黑产犯罪提供经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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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海宁;
徐夏杰
- 《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创新”研讨会》
| 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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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四方支付又称聚合支付,是第三方支付发展的产物.中国人民银行已明确聚合支付机构为支付企业外包服务机构.第四方支付具有违规行为隐蔽性强的特点,常被犯罪分子用于诈骗、网络赌博、洗钱等非法用途,是网络黑产犯罪链条中的支付环节.文章汇总分析了常见第四方支付的平台模式,并梳理适用法律,为打击黑产犯罪提供经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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