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专利> 顺式-(1S)(4S)-N-甲基-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1-萘胺的中间体的制备方法

顺式-(1S)(4S)-N-甲基-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1-萘胺的中间体的制备方法

摘要

制备4-(3,4-二氯苯基)-4-苯基丁酸的新颖三步法包括:(1)将4-(3,4-二氯苯基)-4-酮丁酸还原成4-(3,4-二氯苯基)-4-羟基丁酸;(2)将后者转化成5-(3,4-二氯苯基)-二氢-2(3H)-呋喃酮;(3)按弗瑞德-克来福特型反应,将形成的γ-丁内酯化合物与苯反应,产生终产物。用此终产物形成4-(3,4-二氯苯基)-3,4-二氢-1(2H)-萘酮,最终产生抗抑郁剂sertraline。本发明还公开了将5-(3,4-二氯苯基)-二氢-2(3H)-呋喃直接转化为4-(3,4-二氯苯基)-3,4-二氢-1(2H)-萘酮的新方法,以及将4-(3,4-二氯苯基)-4-羟基丁酸直接转化为这一相同的关键中间体的新的替代法。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025328C

    专利类型发明授权

  • 公开/公告日1994-07-06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美国辉瑞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88103840.7

  • 申请日1988-06-10

  • 分类号C07C57/58;C07C51/347;C07C49/697;

  • 代理机构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杨九昌

  • 地址 美国纽约州

  • 入库时间 2022-08-23 08:54:50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08-08-13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 2008-08-13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 2002-04-24

    其他有关事项 其他有关事项:1992年12月31日以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且现仍有效的,其保护期限从15年延长到20年。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80号公告的规定,下述发明专利权的期限由从申请日起十五年延长为二十年。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所有的专利事务手续按照现行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日:19880610

    其他有关事项

  • 2002-04-24

    其他有关事项

    其他有关事项

  • 1994-07-06

    授权

    授权

  • 1994-07-06

    授权

    授权

  • 1989-03-29

    实质审查请求

    实质审查请求

  • 1989-03-22

    公开

    公开

  • 1989-03-22

    公开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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