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专利> 订单信息海关申报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订单信息海关申报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摘要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订单信息海关申报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所述方法包括:获取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所述报关材料数据用于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通过本申请实施例,能够降低申报过程中信息比对不一致的概率,有利于提升申报效率和成功率。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3298484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08-24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阿里巴巴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2110272213.X

  • 发明设计人 曹勇;刘睿;罗新星;徐祥柱;

    申请日2021-03-12

  • 分类号G06Q10/10(20120101);G06Q50/26(20120101);G06Q10/08(20120101);

  • 代理机构11570 北京众达德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南海燕

  • 地址 新加坡珊顿道8号AXA大厦45层01室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2:19:35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信息申报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订单信息海关申报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在跨境贸易中,买卖双方用户达成交易订单之后,卖家用户需要进行后续的履约流程。在履约过程中,由于涉及到跨境物流,因此,需要受到海关部门的监管。

随着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通过线上的跨境电商平台进行交易。最初,跨境电商出口企业只能按照传统贸易方式申报通关。例如,对于B2B(企业到企业)类型的电商订单,按照传统贸易方式,出口企业需要向海关系统申报报关单,同时需要提供合同,装箱单,发票等三个单证。

考虑到电商平台交易的特殊性,海关部门推出了“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监管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可以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接受海关监管。关于具体的电子数据,包括需要申报到不同海关系统的多份待申报数据。而且多份待申报数据要需要严格匹配,例如,包括出口企业信息、金额和币制、商品详情、商品单价等。如果有任何信息匹配不通过,则会造成申报失败。

上述代码为“9710”的监管方式下,由于不再需要企业提供合同,装箱单,发票等单证,并且整个申报过程可以通过对接海关的跨境电商统一平台以及单一窗口的方式,实现线上的申报,因此,可以使得出口企业享受到通关便利。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出口企业常常面临接入门槛高、操作复杂低效、出错概率高等问题。例如,某出口企业自己做了私域网站,国外用户可以在线上达成交易,对于这种交易,海关部门也认可,允许出口企业在海关监管下进行发货。但是,该出口企业由于IT(互联网技术)能力较弱等原因,导致自己无法开发接口去对接海关平台。针对这种情况,海关部门或者其他的服务提供上可以为出口企业开发相关的工具,通过该工具来对接海关的平台。例如,出口企业可以把订单信息录入到表格文件中,然后将表格文件导到该工具中,由该工具生成对应的报文,对企业身份等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将具体需要进行监管的订单数据发给海关的跨境电商统一平台。

然而,上述工具只能完成对待申报数据的录入以及提交,如前文所述,具体需要申报的数据可能还包括报关单等。因此,出口企业还需要通过文件甚至手写扫描件等方式将报关需要的数据提供给报关行,报关行将线下资料转化成结构化的数据录入海关的单一窗口。海关的单一窗口在收到报关单之后,还需要对订单数据与报关单数据进行比对,如果发现存在不一致的数据项目,则还需要退回修改。

在上述方案中,由于监管所需的多份待申报信息通常是由不同的作业人员负责管理,申报的过程中又需要由输单员将线下资料转化成结构化的线上数据。因此,整个申报的过程中涉及到较多的操作主体,操作分裂且重复操作多,沟通复杂,出错概率高,影响企业的出货效率,并有可能造成海关的处罚。

发明内容

本申请提供了订单信息海关申报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能够降低申报过程中信息比对不一致的概率,有利于提升申报效率和成功率。

本申请提供了如下方案:

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方法,包括:

获取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

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

所述报关材料数据用于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方法,包括:

针对待发货的交易订单,获取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

根据所述订单数据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报关材料数据,并将所述报关材料数据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一种报关单信息处理方法,包括:

接收针对待发货交易订单的报关材料数据,所述报关材料数据与所述交易订单关联的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均基于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或者,所述报关材料数据根据所述交易订单关联的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生成;

将所述报关材料数据输入到报关单中关联的数据项目中,所述报关单用于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方法,包括:

获取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多份待申报信息;

将所述多份待申报信息分别向海关的不同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方法,包括:

获取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

利用云端网络中部署的加密机系统保存的授权证书信息,对所述订单数据进行加签处理,其中,所述授权证书是预先向海关系统进行申请获得的;

将所述加签处理后的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

所述报关材料数据用于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装置,包括:

订单详情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数据生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

申报单元,用于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

其中,所述报关材料数据用于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装置,包括:

待申报订单数据获取单元,用于针对待发货的交易订单,获取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待申报订单数据发送单元,用于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

报关材料数据生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订单数据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报关材料数据,并将所述报关材料数据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一种报关单信息处理装置,包括:

报关材料数据接收单元,用于接收针对待发货交易订单的报关材料数据,所述报关材料数据与所述交易订单关联的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均基于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或者,所述报关材料数据根据所述交易订单关联的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生成;

数据输入单元,用于将所述报关材料数据输入到报关单中关联的数据项目中,所述报关单用于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装置,包括:

订单详情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待申报信息生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多份待申报信息;

申报单元,用于将所述多份待申报信息分别向海关的不同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装置,包括:

订单详情信息获取单元,用于获取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数据生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

加签处理单元,用于利用云端网络中部署的加密机系统保存的授权证书信息,对所述订单数据进行加签处理,其中,所述授权证书是预先向海关系统进行申请获得的;

申报单元,用于将所述加签处理后的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

其中,所述报关材料数据用于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根据本申请提供的具体实施例,本申请公开了以下技术效果:

通过本申请实施例,可以向出口企业用户提供跨境供应链系统,该系统可以与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例如,跨境电商统一平台等)对接。这样,出口企业用户可以通过该跨境供应链系统对具体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生成的代发货交易订单进行海关申报。在进行海关申报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并且,可以将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报关材料数据则可以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通过该方式,由于需要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是基于同一份信息生成的,因此,可以自动确保两者之间信息的一致性,降低了申报过程中信息比对不一致的概率,有利于提升申报效率和成功率。

另外,针对向海关系统发送申报数据过程中的加签问题,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加密机+授权证书的云端加签方式,使得出口企业用户或者报关行不再需要在终端设备本地安装加签所需的客户端,也不需要插入IC卡或者Ikey等硬件设备,而只需要对生成的订单数据、报关材料数据进行确认,即可实现全流程的线上操作。

当然,实施本申请的任一产品并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系统架构的流程图;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一方法的流程图;

图3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一申报系统的界面示意图;

图4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二申报系统的界面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生成报关材料的界面示意图;

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二方法的流程图;

图7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界面示意图;

图8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三方法的流程图;

图9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四方法的流程图;

图10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五方法的流程图;

图1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一装置的示意图;

图1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二装置的示意图;

图13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三装置的示意图;

图14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四装置的示意图;

图15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五装置的示意图;

图16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针对出口企业等用户的货物出口报关需求,可以为用户提供跨境供应链系统。该供应链系统面向的用户可以包括出口企业,报关行等,不同的用户可以通过该供应链系统获取不同的服务。例如,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针对出口企业用户,可以为其提供与海关申报相关的服务。也即,出口企业可以通过该供应链系统发起具体的海关申报,并且,在该供应链系统中,可以基于同一份资料数据(例如,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等),生成需要提交给海关进行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另外,该供应链系统还可以直接与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例如,海关的跨境电商统一平台)进行对接,生成的订单数据可以直接发送给该系统。报关材料数据则可以提供给报关行等系统用于生成具体的报关单,之后再由报关行将具体的报关单发送给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例如,海关的单一窗口等)进行申报。

由于需要向海关进行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是基于同一份基础材料生成的,因此,自动确保了两者信息的一致性,降低了申报过程中信息比对不一致的问题,提升申报效率和成功率。另外,如果报关行也接入了相同的供应链系统,则还可以直接将生成的报关材料数据发送给报关行,实现具体报关材料数据向报关单的自动输入,从而进一步降低信息不一致的发生概率。

另外,由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供应链系统能够与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直接进行对接,并向其发送需要进行申报的订单数据,而在具体实现时,在发送具体的订单数据时,通常还需要对发送的数据进行加签,以此实现对发送者身份进行认证。本申请实施例中,还可以通过云端的加密机+授权证书的方式,使得出口企业不需要通过插入相关硬件设备等方式对数据进行加签,实现全流程的线上化操作。

从系统架构角度而言,本申请实施例主要涉及跨境供应链系统。如图1所示,跨境供应链系统可以面向出口企业、报关行等用户提供具体的跨境贸易履约过程中的服务。其中,该跨境供应链系统可以通过SaaS(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的模式为用户提供服务。SaaS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提供软件服务的应用模式,SaaS平台供应商将应用软件统一部署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客户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需求,通过互联网向供应商定购所需的应用软件服务,并通过互联网获得SaaS平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也就是说,企业用户或者报关行用户等可以通过浏览器等访问具体跨境供应链系统提供的相关网页,并获得相关的服务。当然,在实际应用中,考虑到有些场景下可能需要涉及到对本地文件的操作,例如,批量上传单证材料等,因此,也可以为用户提供以独立应用程序等形式存在的客户端,用户可以在其终端设备中安装这种应用程序,通过该应用程序实现与服务端的交互,并获取到相关的服务。通过这种独立应用程序的形式存在的客户端,可以更方便地进行本地文件的操作。

也就是说,具体的跨境供应链系统可以面向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服务模块,从而为对应的用户提供各自所需的服务。例如,可以包括面向企业用户的第一服务模块,企业用户登录到该供应链系统后,可以根据其身份信息,进入到该第一服务模块的服务模式。在该服务模式下,企业用户可以发起具体的对订单数据进行申报的请求。相应的,具体的服务模块则可以基于同一份基础材料(例如,关联的交易订单的信息),生成需要向海关进行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该第一服务模块还可以与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将订单数据向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的申报。对于报关材料数据,可以通过Word、Pdf等多种文件形式存在,使得企业用户可以将具体的文件提供给报关行,由报关行生成报关单后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其中,如果具体企业用户所需委托的报关行也接入了同一供应链系统面向报关行用户的第二服务模块,则第一服务模块中生成的报关材料数据还可以直接发送给具体的报关行用户,报关行在通过该第二服务模块进行报关单的录入以及申报时,对于从第一服务模块接收到的报关材料数据,可以直接自动填入报关单中对应的字段,而不必再由输单员进行手动的输入,从而进一步降低信息不一致的发生概率。

下面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具体实现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实施例一

首先,该实施例一从前述跨境供应链系统为出口企业用户提供的第一服务模块的角度,提供了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方法,参见图2,该方法具体可以包括:

S201:获取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如前文所述,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根据同一份材料生成需要向海关进行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其中,这里的同一份材料具体就可以包括关联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也就是说,由于本申请实施例中涉及的是对跨境电商系统中生成的交易订单的海关申报,因此,具体的需要向海关进行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就是与具体交易订单相关的信息。为此,可以基于同一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要向海关进行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

其中,具体获取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的方式可以有多种。例如,在一种方式下,具体跨境供应链系统的第一服务模块除了可以对接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还可以对接具体的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或称跨境电商平台)。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具体的跨境供应链系统还可以集成到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使得通过该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生成的交易订单,能够直接关联到跨境供应链系统中进行后续履约过程中的报关等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具体的出口企业用户可以通过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发起具体的申报请求。例如,某买家用户通过某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生成了一笔交易订单,则对应的出口企业用户在对该订单进行发货之前,可以首先进行海关申报。此时,可以在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的订单信息界面中,提供用于发起海关申报的操作选项。例如,如图3所示,其为一种具体实现方式下,关联的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提供的“出口发货中心”等履约界面,具体的出口企业用户可以通过该界面查看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信息。另外,还可以在该界面中提供与具体海关申报相关的内容,例如,如图3中的31处所示,首先可以对出口企业用户进行提示,如果需要使用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方式进行报关,则需要首先将订单信息发送至海关之后再安排报关。另外,还可以提供“去发送订单信息”等操作选项。相应的,用户在点击该操作选项之后,便可以将具体的申报请求发送至跨境供应链系统中的第一服务模块,并可以将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提供给该第一服务模块。从该第一服务模块角度而言,在可以在接收到通过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提交的针对所述交易订单的申报请求后,从所述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获取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

其中,对于具体的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集成了跨境供应链系统的情况,或者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与跨境供应链系统虽然是相互独立,但是具有合作关系的情况,都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实现跨境供应链系统与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的对接,使得跨境供应链系统能够通过访问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的接口等方式,获取到具体需要进行申报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

当然,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无法配合提供交易订单信息的情况,例如,某出口企业是通过某个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发布的商品对象信息,具体的买家用户通过该系统生成了具体的交易订单。但是,该商品对象信息系统并未接入到本申请实施例中提供的跨境供应链系统中,此时,该跨境供应链系统就无法直接从该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获取交易订单的信息。对于这种情况,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还可以提供用于录入交易订单详情信息的界面,并通过所述界面接收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也就是说,对于未与跨境供应链系统进行对接的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产生的交易订单,具体的出口企业可以通过手动输入等方式,向跨境供应链系统中输入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上述情况,还可以在供应链系统中提供“报关单证制作”等统一入口,出口企业用户可以通过该入口进入到上述用于录入交易订单详情信息的界面。另外,该界面中还可以提供用于发送订单数据以及生成报关材料数据的操作选项,在录入具体交易订单的信息后,可以通过具体的操作选项,发起具体的订单数据发送或者生成报关材料数据等操作。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应用中,因为其应用场景的差异,实际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生成的交易订单的信息,与报关单中所需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差异,特别是其中的商品对象类目信息的差异尤为明显。例如:实际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生成的交易订单中的商品对象类目信息,可能是交易双方的合同约定的商品对象类目描述,也可能是商品对象信息系统网站上展示的商品对象类目信息,甚至是按照海外买家的要求用其本国语言描述的商品对象类目信息,等等。而报关单中的商品对象类目信息,要严格按照海关的归类规则,使用规定的语种进行描述,并给出严格的海关编码。因此,在实际应用中,在申报过程中,还可以首先进行信息转化,将交易订单详情信息中关于商品对象的类目描述,转化为符合海关系统归类规则的类目描述,之后再按照转化后的类目描述信息进行后续的申报信息生成等处理。

其中,为了实现上述类目描述信息的转化,可以预先建立类目映射引擎,在获取到具体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后,可以将所述详情信息中关于商品对象的第一类目描述信息,映射为海关系统中定义的第二类目描述信息,以便利用映射后的第二类目描述信息,生成所述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

具体的,在一种优选的实施方式中,在建立类目映射引擎时,可以通过在尼斯分类作为中间桥梁,实现实际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生成的交易订单中商品对象类目信息和向海关申报的B2B订单中商品对象类目信息的映射,并因嵌入申报链路中,确保商品对象类目信息合规申报。

其中,尼斯分类(NCL)由《尼斯协定》(1957年)建立,是一种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主要规定的是商品与服务分类法,它将商品分为三十四大类,服务项目分为十一大类,该分类为商标检索、商标管理提供了很大方便。

本申请实施例中选定尼斯分类作为中间桥梁的原因,是因为尼斯分类在业界被广泛认可,成员国众多,其分类贴近商品自然属性,而且稳定性高,通常5年才会进行一次修订。相对而言,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商品类目可能会因不同的企业或平台,有不同的设定标准,且因为营销等原因变化频率较高;而海关归类也会因为监管条件变化而动态调整。因此,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基于尼斯分类为中间桥梁,建立商品对象的类目映射引擎:包括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商品对象类目与尼斯分类之间的映射,以及海关归类表与尼斯分类之间的互相映射,通过两种映射关系,实现从交易订单中的第一类目描述信息,向海关归类规则中第二类目描述信息的映射。

其中,具体在基于具体的类目映射引擎进行映射时,如果能直接将交易订单中的第一类目描述信息映射到唯一的第二类目描述,则可以自动根据映射得到的第二类目描述信息生成待申报的商品对象信息。

而如果不能映射到唯一的第二类目描述,即同一个第一类目描述对应多个海关归类,则可以给出提示信息,后续的流程可以转人工处理。具体处理过程中,还可以提供用于对多个第二类目描述信息进行选择的操作选项,以用于将其中一个第二类目描述信息选择为映射结果。或者,可能存在需要设定多个第二类目描述的情况,因此,还可以提供用于对商品对象进行拆分的操作选项,以用于将所述详情信息中描述的商品对象拆分为多个商品对象,并分别映射为不同的第二类目描述信息。

S202: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所述报关材料数据用于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在获取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后,可以根据这一份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两份数据,也即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其中,具体实现时,具体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分别可以包括多个字段,这些字段与交易订单详情信息中的字段具有相对应关系,或者转化关系等。因此,具体实现时,可以通过对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进行提取和/或字段转化处理,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例如,对于商品对象类目字段,可以按照前述步骤S201中所述,按照类目映射引擎,将第一类目描述信息转化为符合海关归类规则的第二类目描述信息之后,填入具体待申报信息中对应的商品对象类目字段中。或者,对于商品对象数量、型号等信息,则可以直接从详情信息中进行提取,并填入待申报信息中对应的字段中,等等。

其中,对于未从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进行提取或转化的字段,还可以提供用于进行信息录入的操作选项,以便通过所述操作选项对所述字段的信息进行录入。

S203: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

在生成具体的订单数据之后,可以通过供应链系统直接提交给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其中,在具体发送给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申报之前,还可以将生成的订单数据进行展示,以使得出口企业用户对具体的数据进行确认。如果存在不正确的信息或者缺失的信息,则还可以进行修改或者补充。在这种情况下,关于报关材料数据,可以在生成订单数据并由具体用户进行确认无误之后,再根据具体订单数据生成报关材料数据,以确保两者信息的一致。

例如,具体实现时,还可以将生成的订单数据在界面中进行展示,同时,订单数据包含的具体字段上的数据还可以处于可编辑状态,用户可以对具体字段上的数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操作。也即,具体实现时,可以首先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然后,可以提供用于对所述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进行展示的界面,并在所述界面中提供用于对所述订单数据进行发送的第一操作选项,以及用于生成报关材料数据的第二操作选项。例如,在接收到通过关联的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提交的针对某交易订单的申报请求后,可以首先生成需要进行申报的订单数据,并在如图4所示的界面中对订单数据进行展示(也即,该图4中展示的可以是海关视角的订单数据)。同时,还可以提供“发送跨境电商订单”等字样的第一操作选项41,以及“生成报关资料”等字样的第二操作选项42。这样,在通过所述第一操作选项接收到操作请求时,触发执行所述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的操作。通过所述第二操作选项接收到操作请求时,生成所述报关材料数据。

其中,在将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之前,还可以首先对订单数据进行加签处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传统的方案中,为了对发送的数据进行加签,出口企业用户需要预先向海关系统申请硬件设备,例如,IC卡或者硬件Ikey等,同时需要在其终端设备上安装相关的客户端程序。在需要对数据进行加签时,需要将IC卡或者Ikey等硬件设备插入到出口企业用户的终端设备中。这种加签方式对中小型出口企业来说,门槛较高。

为此,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还可以为用户提供加密机+授权证书(例如,CA(Certificate Authority,证书授权中心)证书)的云端加签方式。通过该方式,出口企业用户可以向海关申请CA证书,并携带加密机信息。之后,海关可以根据加密机信息生成具体的CA证书,并返回给出口企业,出口企业再将具体的CA证书保存到云端网络系统中部署的加密机系统中。或者,海关生成CA证书后,也可以直接发送给云端的加密机系统进行保存,等等。这样,供应链系统在向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发送订单数据之前,还可以利用云端的加密机系统中保存的CA证书对数据进行加签,之后再向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发送。

具体实现时,如果具体交易订单关联的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可以承担订单加签和发送的责任,则方案可以进一步简化。此时,出口企业用户不需要向海关申请CA证书(同样不需要申请传输ID、IC卡/Ikey等),也不需要做加签操作,只需确认订单信息即可,改为由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向海关申请CA证书,并在云端的加密机中进行保存。这样,可以利用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对应的CA证书对待发送的订单数据进行加签处理。这是对出口企业来说是更为简单的方案。

如前文所述,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供应链系统除了可以生成具体的订单数据并发送,还可以生成报关材料数据。其中,具体生成的报关材料数据可以有多种形式。例如,如果具体出口企业用户选择的报关行没有接入到当前的供应链系统中,则需要出口企业以文件的形式将报关材料数据提供给报关行,由报关行生成具体的报关单。此时,在接收到生成报关材料数据的请求后,还可以提供用于选择具体文件格式的选项,例如,如图5所示,可以选择pdf、word、excel等多种不同的文件格式。用户选择其中一种文件格式后,将生成对应格式的报关材料数据文件,并可以下载到本地。之后,出口企业用户可以将文件提供给报关行,报关行的输单员等可以将具体的报关材料数据输入到具体报关单中对应的字段。当然,报关单中包含的字段数量通常多于订单数据中的字段数量,因此,关于报关单中的其他字段,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提供给报关行,由输单员输入到报关单中。之后,可以将报关单发送到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另外,如果出口企业用户选择的报关行也接入了相同跨境供应链系统的第二服务模块,则还可以直接将所述报关材料数据提供给目标报关行关联的客户端(具体可以是网页或者应用程序等形式),以便所述目标报关行关联的客户端自动将所述报关材料数据录入到报关单中。当然,报关单中的具体数据项目数量通常比较多,对于其他的数据项目,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补全。通过这种方式,使得关于报关材料数据向报关单中的输入工作可以由供应链系统自动完成,而不再需要由输单员进行手动输入,因此,可以进一步降低出错的概率,确保报关材料数据与之前发送到海关第一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的订单数据保持一致。另外,在这种方式下,报关行也可以通过具体的供应链系统的第二服务模块完成报关单向海关第二申报系统的发送。此时,在发送报关单的过程中,如果需要进行加签处理,则同样可以使用云端加密机+授权证书的方案,也即,可以由报关行预先向海关申请CA证书等,并保存到云端的加密机系统中。这样,供应链系统可以通过保存在云端加密机中的CA证书为报关单进行加签并发送,而不再需要报关行在具体的终端设备中安装加签操作对应的客户端,也不需要插入IC卡或者Ikey等硬件设备,以此降低报关行的操作门槛,提升报关行的工作效率。

总之,通过本申请实施例,可以向出口企业用户提供跨境供应链系统,该系统可以与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例如,跨境电商统一平台等)对接。这样,出口企业用户可以通过该跨境供应链系统对具体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生成的代发货交易订单进行海关申报。在进行海关申报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并且,可以将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报关材料数据则可以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通过该方式,由于需要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是基于同一份信息生成的,因此,可以自动确保两者之间信息的一致性,降低了申报过程中信息比对不一致的问题,有利于提升申报效率和成功率。

另外,针对向海关系统发送申报数据过程中的加签问题,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加密机+授权证书的云端加签方式,使得出口企业用户或者报关行不再需要在终端设备本地安装加签所需的客户端,也不需要插入IC卡或者Ikey等硬件设备,而只需要对生成的订单数据、报关材料数据进行确认,即可实现全流程的线上操作。

实施例二

在前述实施例一中,是首先获取相关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然后基于该信息生成需要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而在另一种实现方案中,也可以首先针对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生成需要向海关的订单数据,然后再基于该订单数据生成需要申报的报关材料数据。其中,在生成订单数据时,可以是根据具体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进行生成,还可以直接根据用户手动输入的信息进行生成(与实施例一不同的是,可以直接针对需要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提供信息录入界面,这样,用户可以直接对订单数据进行录入,而不需要首先录入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再转化成订单数据)。通过这种方式,由于报关材料数据是基于订单数据生成的,因此,同样能够确保两份数据的一致性。

具体的,参见图6,该实施例二提供了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方法,该方法具体可以包括:

S601:针对待发货的交易订单,获取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具体实现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取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例如,一种方式下,也可以利用实施例一中所述的方式,出口企业用户可以通过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提交的针对所述交易订单的申报请求。之后,跨境供应链系统可以接收到该请求,并且可以从所述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获取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然后,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

或者,另一种方式下,也可以直接提供用于录入所述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的界面,并通过所述界面接收所述订单数据。也就是说,出口企业用户可以直接对需要向海关进行申报的订单数据进行录入,而不是录入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之后再由供应链系统转化生成订单数据。例如,如图7所示,其为具体用于录入订单数据的界面,其中包括的多个选项都可以支持手动录入。在具体交易订单关联的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未接入到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跨境供应链系统的情况下,跨境供应链系统无法直接从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读取到交易订单的信息。此时,出口企业用户可以通过手动输入的方式将具体需要申报的订单数据录入对应的界面中。需要说明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跨境供应链系统的主界面等界面中提供用于发送或者编辑申报信息的操作入口,出口企业用户可以通过该操作入口进入到上述用于录入订单数据的界面中。

S602: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

在完成订单数据的生成之后,可以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

S603:根据所述订单数据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报关材料数据,并将所述报关材料数据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除了可以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还可以根据所述订单数据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报关材料数据,这种报关材料数据可以提供给报关行进行报关单的制作,然后再发送到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其中,具体实现时,可以提供用于对所述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进行展示的界面,并在所述界面中提供用于对所述订单数据进行发送的第一操作选项,以及用于生成报关材料数据的第二操作选项;此时,可以在通过所述第一操作选项接收到操作请求时,触发执行所述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的操作;在通过所述第二操作选项接收到操作请求时,生成所述报关材料数据。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该实施例二中其他的未详述部分,可以参见实施例一中的记载,例如,包括具体生成报关材料数据的方式,等等,这里不再赘述。

实施例三

该实施例三是从图1中跨境供应链系统中为报关行等用户提供的第二服务模块的角度,提供了一种报关单信息处理方法,参见图8,该方法具体可以包括:

S801:接收针对待发货交易订单的报关材料数据,所述报关材料数据与所述交易订单关联的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均基于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或者,所述报关材料数据根据所述交易订单关联的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生成;

S802:将所述报关材料数据输入到报关单中关联的数据项目中,所述报关单用于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实施例四

在前述实施例中,是可以根据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生成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由于两份待申报信息是由同一份材料生成的,因此,可以保证两份待申报信息之间的信息一致性。而在更多的实施方式中,还可以通过上述方式实现对更多待申报信息的生成,例如,除了关务相关的待申报信息,还可以包括税务相关的待申报信息,等等。因此,在该实施例四中,提供了另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方法,参见图9,该方法具体可以包括:

S901:获取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S902: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多份待申报信息;

其中,多份待申报信息就可以包括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另外还可以包括税务相关的待申报信息,或者其他方面的待申报信息,等等。

S903:将所述多份待申报信息分别向海关的不同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实施例五

该实施例五中,针对采用云端加密机+CA证书进行加签处理的实现方案,提供了另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方法,参见图10,该方法可以包括:

S1001:获取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S1002: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

S1003:利用云端网络中部署的加密机系统保存的授权证书信息,对所述订单数据进行加签处理,其中,所述授权证书是预先向海关系统进行申请获得的;

S1004:将所述加签处理后的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

其中,所述报关材料数据用于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关于上述实施例二至实施例五中的未详述部分,可以参见实施例一中的记载,这里不再赘述。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中可能会涉及到对用户数据的使用,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在符合所在国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例如,用户明确同意,对用户切实通知,等),在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本文描述的方案中使用用户特定的个人数据。

与实施例一相对应,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装置,参见图11,该装置可以包括:

订单详情信息获取单元1101,用于获取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数据生成单元1102,用于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

申报单元1103,用于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

其中,所述报关材料数据用于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具体的,所述订单详情信息获取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接收到通过商品对象信息系统提交的针对所述交易订单的申报请求后,从所述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获取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

或者,另一种方式下,所述订单详情信息获取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提供用于录入交易订单详情信息的界面,并通过所述界面接收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

其中,所述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分别包括多个字段;

所述数据生成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通过对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进行信息提取和/或字段转化处理,生成所述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

具体实现时,该装置还可以包括:

录入选项提供单元,用于对于未从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进行提取或转化的字段,提供用于进行信息录入的操作选项,以便通过所述操作选项对所述字段的信息进行录入。

具体的,所述数据生成单元可以包括:

订单数据生成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

操作选项提供子单元,用于提供用于对所述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进行展示的界面,并在所述界面中提供用于对所述订单数据进行发送的第一操作选项,以及用于生成报关材料数据的第二操作选项;

申报触发子单元,用于通过所述第一操作选项接收到操作请求时,触发执行所述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的操作;

报关材料生成子单元,用于通过所述第二操作选项接收到操作请求时,生成所述报关材料数据。

另外,该装置还可以包括:

加签处理单元,用于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之前,利用云端网络中部署的加密机系统中保存的授权证书信息,对所述订单数据进行加签处理,其中,所述授权证书是预先向海关系统进行申请获得的。

其中,所述授权证书包括由所述交易订单关联的发货方用户向海关系统申请的证书,或者,由所述交易订单关联的跨境商品对象信息系统向海关系统申请的证书。

另外,该装置还可以包括:

报关材料数据提供单元,用于将所述报关材料数据提供给目标报关行关联的客户端,以便所述目标报关行关联的客户端自动将所述报关材料数据录入到报关单中。

另外,该装置还可以包括:

信息转化单元,用于在获取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之后,利用预先建立的类目映射引擎,将所述详情信息中关于商品对象的第一类目描述信息,映射为海关系统中定义的第二类目描述信息,以便利用映射后的第二类目描述信息,生成所述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

其中,所述类目映射引擎用于保存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定义的类目描述信息与尼斯分类之间的映射关系,以及尼斯分类与海关系统中定义的类目描述信息之间的映射关系;

所述信息转化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利用所述类目映射引擎,将所述详情信息中关于商品对象的第一类目描述信息转换为对应的尼斯分类,并根据该尼斯分类映射为所述海关系统中定义的第二类目描述信息。

另外,该装置还可以包括:

提示单元,用于如果映射出的第二类目描述信息为多个,则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

第一操作选项提供单元,用于提供用于对多个第二类目描述信息进行选择的操作选项,以用于将其中一个第二类目描述信息选择为映射结果。

或者,第二操作选项提供单元,用于提供用于对商品对象进行拆分的操作选项,以用于将所述详情信息中描述的商品对象拆分为多个商品对象,并分别映射为不同的第二类目描述信息。

与实施例二相对应,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装置,参见图12,该装置可以包括:

待申报订单数据获取单元1201,用于针对待发货的交易订单,获取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待申报订单数据发送单元1202,用于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

报关材料数据生成单元1203,用于根据所述订单数据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报关材料数据,并将所述报关材料数据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所述待申报订单数据获取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接收到通过商品对象信息系统提交的针对所述交易订单的申报请求后,从所述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获取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

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

或者,所述待申报订单数据获取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提供用于录入所述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的界面,并通过所述界面接收所述订单数据。

另外,该装置还可以包括:

操作选项提供单元,用于提供用于对所述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进行展示的界面,并在所述界面中提供用于对所述订单数据进行发送的第一操作选项,以及用于生成报关材料数据的第二操作选项;

所述待申报订单数据发送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通过所述第一操作选项接收到操作请求时,触发执行所述将所述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的操作;

所述报关材料数据生成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通过所述第二操作选项接收到操作请求时,生成所述报关材料数据。

与实施例三相对应,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报关单信息处理装置,参见图13,该装置可以包括:

报关材料数据接收单元1301,用于接收针对待发货交易订单的报关材料数据,所述报关材料数据与所述交易订单关联的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均基于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或者,所述报关材料数据根据所述交易订单关联的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生成;

数据输入单元1302,用于将所述报关材料数据输入到报关单中关联的数据项目中,所述报关单用于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与实施例四相对应,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装置,参见图14,该装置可以包括:

订单详情信息获取单元1401,用于获取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待申报信息生成单元1402,用于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多份待申报信息;

申报单元1403,用于将所述多份待申报信息分别向海关的不同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与实施例五相对应,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订单信息海关申报装置,参见图15,该装置可以包括:

订单详情信息获取单元1501,用于获取待发货的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所述交易订单涉及跨境交易;

数据生成单元1502,用于根据所述交易订单的详情信息生成需向海关申报的订单数据以及报关材料数据;

加签处理单元1503,用于利用云端网络中部署的加密机系统保存的授权证书信息,对所述订单数据进行加签处理,其中,所述授权证书是预先向海关系统进行申请获得的;

申报单元1504,用于将所述加签处理后的订单数据发送到海关的第一申报系统进行订单数据申报;

其中,所述报关材料数据用于作为报关单中的部分信息向海关的第二申报系统进行报关申报。

另外,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前述方法实施例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以及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一个或多个处理器;以及

与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关联的存储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指令,所述程序指令在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读取执行时,执行前述方法实施例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其中,图16示例性的展示出了电子设备的架构,具体可以包括处理器1610,视频显示适配器1611,磁盘驱动器1612,输入/输出接口1613,网络接口1614,以及存储器1620。上述处理器1610、视频显示适配器1611、磁盘驱动器1612、输入/输出接口1613、网络接口1614,与存储器1620之间可以通过通信总线1630进行通信连接。

其中,处理器1610可以采用通用的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中央处理器)、微处理器、应用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或者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等方式实现,用于执行相关程序,以实现本申请所提供的技术方案。

存储器1620可以采用ROM(Read Only Memory,只读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静态存储设备,动态存储设备等形式实现。存储器1620可以存储用于控制电子设备1600运行的操作系统1621,用于控制电子设备1600的低级别操作的基本输入输出系统(BIOS)。另外,还可以存储网页浏览器1623,数据存储管理系统1624,以及订单信息处理系统1625等等。上述订单信息处理系统1625就可以是本申请实施例中具体实现前述各步骤操作的应用程序。总之,在通过软件或者固件来实现本申请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时,相关的程序代码保存在存储器1620中,并由处理器1610来调用执行。

输入/输出接口1613用于连接输入/输出模块,以实现信息输入及输出。输入输出/模块可以作为组件配置在设备中(图中未示出),也可以外接于设备以提供相应功能。其中输入设备可以包括键盘、鼠标、触摸屏、麦克风、各类传感器等,输出设备可以包括显示器、扬声器、振动器、指示灯等。

网络接口1614用于连接通信模块(图中未示出),以实现本设备与其他设备的通信交互。其中通信模块可以通过有线方式(例如USB、网线等)实现通信,也可以通过无线方式(例如移动网络、WIFI、蓝牙等)实现通信。

总线1630包括一通路,在设备的各个组件(例如处理器1610、视频显示适配器1611、磁盘驱动器1612、输入/输出接口1613、网络接口1614,与存储器1620)之间传输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上述设备仅示出了处理器1610、视频显示适配器1611、磁盘驱动器1612、输入/输出接口1613、网络接口1614,存储器1620,总线1630等,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该设备还可以包括实现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其他组件。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设备中也可以仅包含实现本申请方案所必需的组件,而不必包含图中所示的全部组件。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可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申请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存储介质中,如ROM/RAM、磁碟、光盘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申请各个实施例或者实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系统或系统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得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系统及系统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以上对本申请所提供的订单信息海关申报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申请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申请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申请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去获取专利,查看全文>

相似文献

  • 专利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专利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