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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法、系统和存储介质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法,包括如下步骤:1)接收到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请求后,生成缴费订单;2)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将缴费订单内的各项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3)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的汇款信息以及对应于该汇款信息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系统和存储介质,能够实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专利或专利申请的各项费用,并能够有效简化缴费操作,避免缴费人在缴费过程中出错而导致缴费不成功的情况发生。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2950186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06-11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杨静;

    申请/专利号CN202110271931.5

  • 发明设计人 杨静;孙崧卿;胡小龙;孙方;

    申请日2021-03-13

  • 分类号G06Q20/10(20120101);G06Q50/18(20120101);

  •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地址 400021 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宏帆路121号万科悦湾南区11栋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1:22:42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计算机软件技术领域,具体的为一种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法、系统和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目前专利费用的缴纳大都是通过专利代理机构来进行,对于申请专利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而言,这是一项繁琐但却不容有失的重要工作,同时也需要付出相应服务费,还构成了额外的经济负担。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虽然开通了专利缴费相关的服务,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缴费人)可以通过银行汇款、邮局汇款和窗口缴费等方式实现自主缴费。其中,银行汇款可以通过网络支付或窗口支付来实现,邮局汇款则需要到指定的邮政服务窗口进行汇款缴费,窗口缴费则需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窗口进行缴费。除了窗口缴费外,银行汇款和邮局汇款两种缴费方式均需要将缴纳费用的专利或专利申请的信息补录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内,以将汇款的金额与对应的专利或专利申请以及该专利或专利申请的费用种类一一对应。对于缴费人而言,费用种类和缴费操作极为复杂,容易出错,出错的主要原因如下:

1、专利从申请到授权、从授权到终止的整个生命周期中,需要缴纳的费用种类繁多,每一个费用种类的缴费金额也不一致,导致缴费人可能存在缴费种类错误或缴费金额错误的情况,并最终导致缴费金额无法与对应的专利或专利申请以及该专利或专利申请的费用种类一一对应,从而导致缴费失败;

2、专利从申请到授权、从授权到终止的整个生命周期的时间跨度较长,每一个费用种类均有严格的缴费时限,若超过时限还未缴纳相应的费用,则会导致专利失效,给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3、缴费人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缴费账户汇款后,往往认为已经缴费完成,从而忽略或忘记将专利或专利申请的信息和汇款的信息补录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内,从而导致缴费人的汇款及缴费金额无法与对应的专利或专利申请以及该专利或专利申请的费用种类一一对应,从而导致缴费失败,造成巨大的损失。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法、系统和存储介质,能够实现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专利或专利申请的各项费用,并能够有效简化缴费操作,避免缴费人在缴费过程中出错而导致缴费不成功的情况发生。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本发明首先提出了一种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接收到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请求后,生成缴费订单;

2)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将缴费订单内的各项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

3)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的汇款信息以及对应于该汇款信息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

进一步,所述步骤1)中,接收到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请求后,生成缴费订单的同时,还生成缴费清单;或,

所述步骤2)中,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生成缴费清单;

所述缴费清单内包括用户提交的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每一条所述缴费信息包括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号或申请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包括至少一条的缴费信息;根据所述缴费清单同时将用户提交的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且所述缴费金额等于所述缴费清单中的所有缴费信息的费用金额之和;

所述步骤3)中,将所述汇款信息以及所述缴费清单内的所有缴费信息同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

进一步,所述步骤1)中,接收到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请求后,生成缴费订单的同时,还根据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分别生成缴费清单;或,

所述步骤2)中,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根据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分别生成缴费清单;

所述缴费清单内包括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每一条所述缴费信息包括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号或申请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包括至少一条的缴费信息;根据所述缴费清单分别将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且所述缴费金额等于对应的缴费清单中的所有缴费信息的费用金额之和;

所述步骤3)中,分别将所述缴费清单对应的汇款信息以及该费用清单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

进一步,所述汇款信息包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的汇款账户的银行账户信息、汇款日期和对应于缴费清单的缴费金额。

进一步,所述订单金额包括缴费总金额和服务费金额,所述缴费总金额等于用户提交的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费用金额之和,所述服务费金额的数额可以为正数、零或负数。

进一步,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时,备注用于与对应的所述缴费订单关联的关联信息,所述汇款信息与所述缴费订单通过所述关联信息相关联。

进一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取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费用信息,并将所述费用信息关联至所述缴费订单的对应专利/专利申请以更新该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状态,同时向该专利/专利申请的对应用户发出缴费状态更新的通知信息。

进一步,在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或在将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后,向对应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发送该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通知信息;和/或,

在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或在将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后,若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中具有代理机构的,则向该代理机构发送该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通知信息;

所述缴费通知信息包括该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号/申请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

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用于实现如上所述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法的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系统,包括:

订单生成单元,用于在接收到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请求后,生成缴费订单;

缴费单元:用于在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将缴费订单内的各项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

缴费信息补充单元:用于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的汇款信息以及对应于该汇款信息的专利/专利申请的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

进一步,订单生成单元在接收到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请求后,生成缴费订单的同时,还生成缴费清单;或,

缴费单元在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生成缴费清单;

所述缴费清单内包括用户提交的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每一条所述缴费信息包括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号或申请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包括至少一条的缴费信息;根据所述缴费清单同时将用户提交的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且所述缴费金额等于所述缴费清单中的所有缴费信息的费用金额之和;

缴费信息补充单元将所述汇款信息以及所述缴费清单内的所有缴费信息同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

进一步,订单生成单元在接收到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请求后,生成缴费订单的同时,还根据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分别生成缴费清单;或,

缴费单元在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根据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分别生成缴费清单;

所述缴费清单内包括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每一条所述缴费信息包括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号或申请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包括至少一条的缴费信息;根据所述缴费清单分别将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且所述缴费金额等于对应的缴费清单中的所有缴费信息的费用金额之和;

缴费信息补充单元分别将所述缴费清单对应的汇款信息以及该费用清单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

进一步,所述汇款信息包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的汇款账户的银行账户信息、汇款日期和对应于缴费清单的缴费金额。

进一步,所述订单金额包括缴费总金额和服务费金额,所述缴费总金额等于用户提交的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费用金额之和,所述服务费金额的数额可以为正数、零或负数。

进一步,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时,备注用于与对应的所述缴费订单关联的关联信息,所述汇款信息与所述缴费订单通过所述关联信息相关联。

进一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取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费用信息,并将所述费用信息关联至所述缴费订单的对应专利/专利申请以更新该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状态,同时向该专利/专利申请的对应用户发出缴费状态更新的通知信息。

进一步,在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或在将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后,向对应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发送该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通知信息;和/或,

在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或在将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后,若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中具有代理机构的,则向该代理机构发送该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通知信息;

所述缴费通知信息包括该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号/申请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

本发明还提出了一种储存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发明的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法,在接收到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请求后生成缴费订单,待用户支付订单金额后,将缴费订单内的各项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内,最后将汇款信息以及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内,从而使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的汇款信息与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能够一一对应,整个过程中,用户仅需选择需要缴纳的专利/专利申请并支付订单金额即可,后续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以及将汇款信息与缴费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的操作均由第三方完成;即本发明的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法能够满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专利或专利申请的各项费用的要求,并能够有效简化缴费操作,避免缴费人在缴费过程中出错而导致缴费不成功的情况发生。

该方法根据用户提交的缴费请求生成缴费订单,在用户支付订单金额后,再由第三方完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费的一系列过程,对于缴费人而言,仅需提交缴费请求并支付订单金额即可,由第三方自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补录相应的汇款信息和缴费信息,从而避免由于没有补录信息而导致缴费金额无法与对应的专利或专利申请以及该专利或专利申请的费用种类一一对应的问题,确保缴费成功;同时也避免了由于操作不熟练而导致缴费错误现象的发生;通过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费的过程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简化了用户的缴费过程,用户仅需如普通的网上购物一般的操作即可完成第一阶段的订单支付;第二阶段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汇款缴费和补录缴费信息等容易出错环节,由第三方平台自动完成,因此可以避免缴费过程由于信息不完善而导致缴费失败的现象的发生,提高了缴费成功率。两个阶段的缴费过程保证了缴费信息的完整性,并且在订单金额到账后,自动向国家知识产权指定的缴费账户进行转账汇款,即第二阶段不需要用户操作,而由第三方平台自动完成,整个缴费的信息数据等自动获取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为专利/专利申请缴费的自动处理奠定了基础。

通过在向缴费账户汇款时备注关联信息,将汇款信息关联至对应的缴费订单,使汇款信息与缴费订单一一对应,避免收到订单金额后而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费的情况发生,同时用户也可根据与缴费订单关联的汇款信息实时查阅缴费状态。

通过向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的专利申请人发送缴费通知信息,可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已经缴费;特别的,当提交缴费请求的用户不是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时,通过发送缴费通知信息可以避免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重复缴费的情况发生;同理,向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发送缴费通知信息,可以提醒代理机构该专利/专利申请已经缴费,从而避免代理机构重复缴费。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本发明提供如下附图进行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法实施例的流程框图;

图2为第一种缴费方式的流程图;

图3为第二种缴费方式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以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更好的理解本发明并能予以实施,但所举实施例不作为对本发明的限定。

如图1所示,为本发明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法实施例的流程框图。本实施例的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1)接收到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请求后,生成缴费订单。

2)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将缴费订单内的各项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本实施例的订单金额包括缴费总金额和服务费金额,所述缴费总金额等于用户提交的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费用金额之和,所述服务费金额的数额可以为正数、零或负数。

3)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的汇款信息以及对应于该汇款信息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本实施例的汇款信息包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的汇款账户的银行账户信息、汇款日期和对应于缴费清单的缴费金额。本实施例通过第三方平台的银行账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

具体的,缴费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缴费方式如图2所示:

步骤1)中,接收到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请求后,生成缴费订单的同时,还生成缴费清单;或,步骤2)中,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生成缴费清单。图2所示流程图为在步骤2)中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生成缴费清单。

此时的缴费清单内包括用户提交的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每一条所述缴费信息包括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号或申请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每一条缴费信息的所述申请号/专利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之间一一对应;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包括至少一条的缴费信息;根据所述缴费清单同时将用户提交的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且所述缴费金额等于所述缴费清单中的所有缴费信息的费用金额之和。也即步骤3)中,将所述汇款信息以及所述缴费清单内的所有缴费信息同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

即第一种缴费方式将用户提交的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累加后一起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内,同时又将汇款信息和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一起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也即第一种缴费方式针对一个缴费订单仅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一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补录一次汇款信息和缴费信息。

第二种缴费方式如图3所示:

步骤1)中,接收到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请求后,生成缴费订单的同时,还根据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分别生成缴费清单;或,步骤2)中,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根据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分别生成缴费清单。图3所示流程图为在生成缴费订单的同时,还根据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分别生成缴费清单。

此时的缴费清单内包括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每一条所述缴费信息包括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号或申请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每一条缴费信息的所述申请号/专利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之间一一对应;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包括至少一条的缴费信息;根据所述缴费清单分别将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且所述缴费金额等于对应的缴费清单中的所有缴费信息的费用金额之和。也即在步骤3)中,分别将所述缴费清单对应的汇款信息以及该费用清单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

即第二种缴费方式将用户提交的每一件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分别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内,同时又将每一件专利/专利申请对应的每一笔汇款信息和该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也即第二种缴费方式针对一个缴费订单可能需要多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多次补录汇款信息和缴费信息。

具体的,缴费信息根据不同的情况也有不同,如下:

当对已授权的专利提出专利无效时,对应的所述缴费信息内还包括无效请求人;

当为PCT首次进入国家阶段的缴费信息时,对应的缴费信息内还包括案件种类,案件种类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当需要开具缴费收据时,对应的所述缴费信息内还包括收据抬头。此时还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提交缴费收据的收件信息。收件信息可以为收取所述缴费收据的收件人的住宅地址、电子邮箱或电话号码,所述住宅地址用于收取纸质的缴费收据,所述电子邮箱用于收取电子版的缴费收据,所述电话号码作为用于归集电子缴费收据的电子票夹小程序的账号。当然,当收据抬头为企事业单位时,还需提供用于开具缴费收据的对应企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当收据抬头为自然人时,还可提供用于开具缴费收据的对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

当采用第一种缴费方式时,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收件信息均相同,当采用第二种缴费方式时,每一件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收件信息均可以不相同。因此,可以根据用户提交的收件信息的情况选择采用第一种缴费方式还是第二种缴费方式。

收件信息可以为用户的收件信息,也可以为第三方平台的收件信息,此处的第三方平台可以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的汇款方,当所述收件信息为第三方平台的收件信息时,在收到缴费收据后,第三方平台将缴费收据关联至对应的所述缴费订单,使用户可通过缴费订单的关联链接下载电子版的缴费收据。

进一步,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时,备注用于与对应的所述缴费订单关联的关联信息,所述汇款信息与所述缴费订单通过所述关联信息相关联。关联信息可以是与缴费订单一一对应的订单号,订单号按照设定的规则生成且不重复;也可以是与缴费订单一一对应的关联标识,当然,关联标识也按照设定的规则生成且不重复。向所述缴费账户汇款成功后,汇款账户生成电子回单,通过识别电子回单上备注的关联信息,从而将相关的汇款信息关联至对应的缴费订单。通过在向缴费账户汇款时备注关联信息,将汇款信息关联至对应的缴费订单,使汇款信息与缴费订单一一对应,避免收到订单金额后而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费的情况发生,同时用户也可根据与缴费订单关联的汇款信息实时查阅缴费状态。

进一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取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费用信息,并将所述费用信息关联至所述缴费订单的对应专利/专利申请以更新该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状态,同时向该专利/专利申请的对应用户发出缴费状态更新的通知信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后不能马上获知是否缴费成功,但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取费用信息,且该费用信息的已缴费信息内更新了对应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对应的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则表明费用缴纳成功。

进一步,在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或在将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后,向对应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发送该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通知信息;和/或,在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或在将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后,若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中具有代理机构的,则向该代理机构发送该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通知信息。所述缴费通知信息包括该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号/申请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通过向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的专利申请人发送缴费通知信息,可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已经缴费;特别的,当提交缴费请求的用户不是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时,通过发送缴费通知信息可以避免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重复缴费的情况发生;同理,向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发送缴费通知信息,可以提醒代理机构该专利/专利申请已经缴费,从而避免代理机构重复缴费。

本实施例还提出了一种用于实现如上所述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法的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系统,包括:

订单生成单元,用于在接收到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请求后,生成缴费订单;

缴费单元:用于在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将缴费订单内的各项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本实施例的订单金额包括缴费总金额和服务费金额,所述缴费总金额等于用户提交的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费用金额之和,所述服务费金额的数额可以为正数、零或负数。

缴费信息补充单元:用于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的汇款信息以及对应于该汇款信息的专利/专利申请的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本实施例的汇款信息包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的汇款账户的银行账户信息、汇款日期和对应于缴费清单的缴费金额。本实施例通过第三方平台的银行账户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

同理,本实施例的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系统的缴费方式有两种。

第一种缴费方式:

订单生成单元在接收到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请求后,生成缴费订单的同时,还生成缴费清单;或,缴费单元在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生成缴费清单

此时的缴费清单内包括用户提交的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每一条所述缴费信息包括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号或申请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每一条缴费信息的所述申请号/专利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之间一一对应;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包括至少一条的缴费信息;根据所述缴费清单同时将用户提交的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且所述缴费金额等于所述缴费清单中的所有缴费信息的费用金额之和。也即缴费信息补充单元将所述汇款信息以及所述缴费清单内的所有缴费信息同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

即第一种缴费方式将用户提交的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累加后一起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内,同时又将汇款信息和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一起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也即第一种缴费方式针对一个缴费订单仅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一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补录一次汇款信息和缴费信息。

第二种缴费方式:

订单生成单元在接收到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请求后,生成缴费订单的同时,还根据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分别生成缴费清单;或,缴费单元在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根据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分别生成缴费清单。

此时的缴费清单内包括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每一条所述缴费信息包括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号或申请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每一条缴费信息的所述申请号/专利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之间一一对应;每一项专利/专利申请包括至少一条的缴费信息;根据所述缴费清单分别将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且所述缴费金额等于对应的缴费清单中的所有缴费信息的费用金额之和。也即缴费信息补充单元分别将所述缴费清单对应的汇款信息以及该费用清单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

即第二种缴费方式将用户提交的每一件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金额分别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内,同时又将每一件专利/专利申请对应的每一笔汇款信息和该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也即第二种缴费方式针对一个缴费订单可能需要多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多次补录汇款信息和缴费信息。

具体的,缴费信息根据不同的情况也有不同,如下:

当对已授权的专利提出专利无效时,对应的所述缴费信息内还包括无效请求人;

当为PCT首次进入国家阶段的缴费信息时,对应的缴费信息内还包括案件种类,案件种类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当需要开具缴费收据时,对应的所述缴费信息内还包括收据抬头。此时还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系统提交缴费收据的收件信息。收件信息可以为收取所述缴费收据的收件人的住宅地址、电子邮箱或电话号码,所述住宅地址用于收取纸质的缴费收据,所述电子邮箱用于收取电子版的缴费收据,所述电话号码作为用于归集电子缴费收据的电子票夹小程序的账号。当然,当收据抬头为企事业单位时,还需提供用于开具缴费收据的对应企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当收据抬头为自然人时,还可提供用于开具缴费收据的对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

当采用第一种缴费方式时,所有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收件信息均相同,当采用第二种缴费方式时,每一件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收件信息均可以不相同。因此,可以根据用户提交的收件信息的情况选择采用第一种缴费方式还是第二种缴费方式。

收件信息可以为用户的收件信息,也可以为第三方平台的收件信息,此处的第三方平台可以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的汇款方,当所述收件信息为第三方平台的收件信息时,在收到缴费收据后,第三方平台将缴费收据关联至对应的所述缴费订单,使用户可通过缴费订单的关联链接下载电子版的缴费收据。

进一步,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时,备注用于与对应的所述缴费订单关联的关联信息,所述汇款信息与所述缴费订单通过所述关联信息相关联。关联信息可以是与缴费订单一一对应的订单号,订单号按照设定的规则生成且不重复;也可以是与缴费订单一一对应的关联标识,当然,关联标识也按照设定的规则生成且不重复。向所述缴费账户汇款成功后,汇款账户生成电子回单,通过识别电子回单上备注的关联信息,从而将相关的汇款信息关联至对应的缴费订单。通过在向缴费账户汇款时备注关联信息,将汇款信息关联至对应的缴费订单,使汇款信息与缴费订单一一对应,避免收到订单金额后而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费的情况发生,同时用户也可根据与缴费订单关联的汇款信息实时查阅缴费状态。

进一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取用户提交的需要缴纳费用的专利/专利申请的费用信息,并将所述费用信息关联至所述缴费订单的对应专利/专利申请以更新该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状态,同时向该专利/专利申请的对应用户发出缴费状态更新的通知信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汇款后不能马上获知是否缴费成功,但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取费用信息,且该费用信息的已缴费信息内更新了对应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信息对应的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则表明费用缴纳成功。

进一步,在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或在将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后,向对应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发送该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通知信息;和/或,在接收到用户支付的对应于所述缴费订单的订单金额后,或在将缴费金额汇款至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缴费账户后,若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中具有代理机构的,则向该代理机构发送该专利/专利申请的缴费通知信息。所述缴费通知信息包括该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号/申请号、费用种类和费用金额。通过向专利的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的专利申请人发送缴费通知信息,可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已经缴费;特别的,当提交缴费请求的用户不是专利/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时,通过发送缴费通知信息可以避免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重复缴费的情况发生;同理,向对应的专利/专利申请的代理机构发送缴费通知信息,可以提醒代理机构该专利/专利申请已经缴费,从而避免代理机构重复缴费。

本实施例的储存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专利/专利申请费用缴纳方法的步骤。

注:本文所述“专利/专利申请”特指授权前和授权后的两种称谓,授权前称为“专利申请”,授权后称为“专利”;同理,授权前的专利申请对应的为专利申请号以及专利申请人,授权后的专利对应的为专利号以及专利权人。

“和/或”表示逻辑关系,包括“和”与“或”两种逻辑关系,如“A和/或B”包括“A和B”以及“A或B”两种意思表达。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是为充分说明本发明而所举的较佳的实施例,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限于此。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基础上所作的等同替代或变换,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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