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车辆安全驾驶领域,具体为一种汽车防追尾碰撞预警提示系统。
背景技术
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数万人,其中有8%左右的交通事故是汽车之间发生的追尾碰撞交通事故造成的。如何预防追尾交通事故发生,科研技术人员一直在积极探索,但由于各种原因,效果并不十分明显,追尾碰撞交通事故仍经常发生,由此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损失。
为此,探索一种实用性强、方便推广的防追尾碰撞预警提示系统迫在眉睫。
发明内容
为解决以上现有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汽车防追尾碰撞预警提示系统。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汽车防追尾碰撞预警提示系统,所述汽车防追尾碰撞预警提示系统包括雷达、汇接控制器、预警主机、内置喇叭、内置显示屏以及外置喇叭;
所述雷达安装在机动车的尾部用于探测后方同车道来车的速度和距离;所述雷达将信号通过所述汇接控制器传输至所述预警主机;所述预警主机电性连接用于提醒驾驶员和车内人员的所述内置显示屏和内置喇叭;所述预警主机还电性连接有用于提醒后方来车驾驶员的所述外置喇叭和机动车危险报警闪光灯;所述外置喇叭安装在所述机动车的尾部。
优选的,后方来车速度达到30Km/h以上,距离小于100米时,所述雷达将信号通过汇接控制器传输至预警主机,预警主机会通过内置显示屏和喇叭提醒驾驶员和车内人员;当后方来车距离越来越小,但车速未明显降低的,内置显示屏屏闪速度会越来越快、喇叭提醒声音会越来越大。
优选的,后方来车速度达到50Km/h以上且距离小于70米时,所述机动车危险报警闪光灯自动开启;所述外置喇叭发出报警响声。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本发明设计新颖,结构合理,能够有效提醒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及时发现后方来车,并提醒后方来车注意前方车辆,采取应对措施,预防追尾碰撞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操作方便,可大面积推广应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汽车防追尾碰撞预警提示系统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作更为详细、完整的说明。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发明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具体实施例1,一种汽车防追尾碰撞预警提示系统,包括雷达1、汇接控制器2、预警主机3、内置喇叭4、内置显示屏5以及外置喇叭6;
机动车尾部安装的雷达1探测后方同车道来车的速度和距离,当后方来车速度达到30Km/h以上,距离小于100米时,雷达1会将信号通过汇接控制器2传输至预警主机3,预警主机3会通过内置显示屏5和内置喇叭4提醒驾驶员和车内人员;当后方来车距离越来越小,但车速未明显降低的,内置显示屏5屏闪速度会越来越快、内置喇叭4的提醒声音会越来越大;当后方来车速度达到50Km/h以上且距离小于70米时,机动车的危险报警闪光灯7会自动开启,尾部安装的外置喇叭6会发出报警响声,随着后方来车距离越来越小,但车速未明显降低的,报警响声会越来越大。
通过以上方式,一是及时提醒车内驾驶员注意后方来车,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二是提醒后方来车驾驶员,注意前方车辆。
本发明能够有效提醒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及时采取措施,预防追尾碰撞交通事故的发生,且本发明外形和大小可依据车型的大小调整,但内部结构及原理不变。
本发明设计新颖,结构合理,能够有效提醒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及时发现后方来车,并提醒后方来车注意前方车辆,采取应对措施,预防追尾碰撞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操作方便,可大面积推广应用。
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发明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专利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专利,凡在本发明专利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之内。
机译: 汽车追尾碰撞预警系统
机译: 汽车追尾碰撞预警系统
机译: 汽车追尾碰撞预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