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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告号CN107358511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公开/公告日2017-11-17
原文格式PDF
申请/专利权人 曲翠平;
申请/专利号CN201710601262.7
发明设计人 曲翠平;
申请日2017-07-21
分类号
代理机构烟台双联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梁翠荣
地址 264000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兴园路16号-312室
入库时间 2023-06-19 03:47:06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2017-12-12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G06Q30/06 申请日:20170721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17-11-17
公开
机译: 粒状农资的分配机及粒状农资的分配方法
机译: 一种农资分配装置
机译: 送货到家收货代理系统的特许经营模式
机译:波斯栎的经营模式-波斯栎半干旱森林混交林林分经营模式。
机译:加拿大农业食品行业中短期和长期不对称农资零售价格传导分析:带阈值协整模型的乳制品和猪肉行业的证据
机译:高温冶金铜生产过程中可再生热电农资源
机译:小农资源管理战略:喀麦隆雨林可持续发展的框架。
机译:动态环境对农资关系信任与回购意愿关系的调节作用
机译:Grobogan地区肉鸡/肉鸡育种业务中的等离子核心伙伴关系模式是基于农业综合企业部门发展经济的努力之一。通过这种伙伴关系模式,农民可以从资本中受益,而核心公司则可以从畜牧业生产设施的形式销售产品,从而从中受益。经常出现的问题是,存在一个对血浆农民负责的核公司,这是由于协议中核与血浆之间的议价位置不平衡所致。在资金,人力资源和管理方面都具有更强背景的核心各方决定了协议的全部内容,而等离子农户仅接受该协议。本文的写作旨在清楚地了解血浆农户与核心公司之间的地位和法律关系,并确定发生的合伙协议的范围可以为农户提供法律保护。根据与受访者的访谈结果,众所周知,格罗博根摄政区的血浆农民在接受核心公司提供的合作伙伴协议时也处于弱势地位。这种情况使血浆农户经常承担合伙经营模式协议的所有风险,一方面,如果核心公司认为合伙经营模式不再有利可图,则可以轻易单方面取消协议。虽然地区政府本身仍然缺乏保护等离子农民利益的作用,但结果是如果核心公司未能承诺,农民就不能提起诉讼。在格罗博根(Grobogan),目前有5所大学以等离子核心模式实施了合作伙伴关系,即:PT。 PT Gema家畜业务。 Mitra Makmur Sejahtera,PT。 Surya Mitra Utama,PT。 BMS(Bamboo Mitra Sejati)和PT。 Sierad生产。在五个PT中,只有PT Gema Usaha家畜和PT。 Mitra Makmur Sejahtera经常为血浆农民提供指导。此外,如果作物歉收,这两个PT也不需要他们的血浆农民偿还生产成本。通常,在正常情况下,具有等离子核心模式的合伙协议对双方都是互惠互利的。因此,为了提高Grobogan摄政区的等离子农户的生产力,地方政府有必要创建一个区域监管机制来规范要投资的核心公司,这样等离子农户在与核心公司达成协议时将具有更强的地位。
机译:果蔬加工合作社的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