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告号CN105564204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公开/公告日2016-05-11
原文格式PDF
申请/专利权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1610042801.3
申请日2016-01-22
分类号B60J7/12;
代理机构重庆华科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康海燕
地址 400023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入库时间 2023-12-18 15:59:11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2017-08-29
授权
授权
2016-06-08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B60J7/12 申请日:20160122
实质审查的生效
2016-05-11
公开
公开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汽车外型可变换的结构;尤其涉及一种可根据乘坐需求变化外型的汽车。
背景技术
传统的汽车外型轮廓都是固定的。在不同的使用情景下,汽车的外型普遍不能切换。
目前的汽车外型切换的模式主要是在敞篷车和闭篷车之前切换,不能实现汽车外型更多切换,来适应不同场合的使用。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根据乘坐需求变化外型的汽车,来适应不同场合对汽车的要求。
针对上述要求,本发明提出了一种可根据乘坐需求变化外型的汽车,包括位于视野架与车尾之间的车篷,所述车篷分为多块车篷单元,还包括与车篷可拆卸连接并切换位置的固定于车身上可伸缩的支撑柱,所述多块车篷单元依次通过车篷铰链连接。
进一步,还包括位于汽车尾部的用于容纳所述车篷单元的容纳空间,所述车篷与所述挡风玻璃架之间可拆卸连接;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将车篷单元收折放入容纳空间内,是汽车变为敞篷车。
进一步,所述车篷单元为三块,所述支撑柱为八根;所述支撑柱沿所述车身两侧对称布置,所述支撑柱与所述车篷单元连接点铰链连接;三块车篷单元与分布在车身两侧对称布置的八根连接支撑柱,能较好的保证每一块车篷单元都与支撑柱有链接,以实现支撑柱对车篷的支撑。
进一步,所述挡风玻璃架与所述车身铰链连接;所述挡风玻璃架相对于所述车身铰链连接以实现挡风玻璃架相对于车身的相对角度的改变,以实现不同需求的车型变化,例如SUV和轿车之间的切换。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车篷与支撑柱转动连接,通过可伸缩的支撑柱长度的变化,可以改变多块铰链的车篷单元的相对连接角度,从而实现对车篷外型的改变,如此以实现在不同驾驶条件下,对汽车外型进行改变;例如在乘员较多情况下,尽量的扩大车内空间,当乘员较少时,改变为汽车外型来降低风阻。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实施例1普通SUV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2溜背模式SUV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实施例3敞篷模式轿车SUV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4为实施例4两厢模式轿车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5为实施例5敞篷模式轿车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6为实施例6溜背模式轿车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7为实施例7半溜背模式轿车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挡风玻璃架1;车篷2,第一车篷单元21,第二车篷单元22,第三车篷单元23;挡风玻璃架铰链3;车篷铰链4,第一车篷铰链41,第二车篷铰链42,第三车篷铰链43,第四车篷铰链44;支撑柱5,第一支撑柱51,第二支撑柱52,第三支撑柱53,第四支撑柱54。
具体实施例
实施例一:
参见图1一种普通SUV的结构包括与车身通过挡风玻璃架铰链3连接的挡风玻璃架1,车篷2的两端分别与挡风玻璃架1和车尾铰链连接;可伸缩的支撑柱5,上端可拆连接在车篷2上,下端车身可拆卸并切换位置的固定在车身上。
挡风玻璃架1的上部与车篷2通过第一车篷铰链41连接,车篷2的尾部与车身通过第四车篷铰链44连接;车篷2包括第一车篷单元21、第二车篷单元22、第三车篷单元23,三车车篷单元之间依次通过第二车篷铰链42、第三车篷铰链43连接;在挡风玻璃架1与第一车篷单元21之间的第一车篷铰链41处设置有第一支撑柱51,在第一车篷单元21与第二车篷单元22之间的第二车篷铰链42处设置有第二支撑柱52,在第二车篷单元22与第三车篷单元23之间的第三车篷铰链43处设置有第三支撑柱53,在第三车篷单元23与车尾之间的第四车篷铰链44处设置有第四支撑柱54。
实施例2: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参见图2,图2中的车篷2、支撑柱5之间的位置关系变化后呈溜背模式SUV;溜背模式SUV的结构主要在于第一支撑柱51的高度不变,第二支撑柱52、第三支撑柱53、第四支撑柱54的高度逐渐减小,使得车篷2从车头到车尾的高度呈直线降低;溜背模式SUV且挡风玻璃架1的倾斜角度最大,底盘与座椅均处在最高位置,目的在于提供了最大的驾驶空间,且风阻系数得到了有效较低。
实施例三: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1的区别参见图3,图3中车篷2、支撑柱5之间的位置关系变化后呈敞篷模式轿车,敞篷模式轿车SUV是通过将车篷2收折后放置在车尾的后备箱中;目的在于提供了敞开的驾乘环境。
实施例四:
本实施例与实施一的区别参见图4,图4中缩短第一支撑柱51、第二支撑柱52、第三支撑柱53、第四支撑柱54,通过挡风玻璃架铰链3转动挡风玻璃架1,使挡风玻璃架1的倾斜角度降低,形成两厢模式轿车,目的在于提供了轿车模式下的最大驾乘空间,外观呈两厢结构。
实施例五:
本实施例与实施四的区别参见图5,图5中在于保持第一支撑柱51的高度不变,第二支撑柱52、第三支撑柱53、第四支撑柱54的高度逐渐减小,使得车篷2从车头到车尾的高度呈直线降低,形成溜背模式轿车,目的在于提供了轿车模式下的最大驾乘空间,且外观呈三厢结构。
实施例六:
本实施例与实施四的区别参见图6,图6中在保持第一支撑柱51、第二支撑柱52、第三支撑柱53的高度不变的情况下,缩短第四支撑柱54,形成半溜背模式轿车,目的在于提供了轿车模式下的最大驾乘空间,且外观呈三厢结构。
实施例七:
本实施例与实施例四的区别参见图7,图7中车篷2、支撑柱5之间的位置关系变化后呈敞篷模式轿车,敞篷模式轿车SUV是通过将车篷2收折后放置在车尾的后备箱中;目的在于提供了敞开的驾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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