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对建设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意义。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己经成为学术界和政府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从分析农村环境的现状出发,揭示了当前农村环境急剧恶化的原因,进而对现行农村环境法律、认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做了详细而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传统的诉权理论对原告资格的限制使环境公益的司法保护呈现出极大的不足,而我国现行的环境公益诉讼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缺陷。针对这一问题,文章在对环境公益诉讼进行基础理论阐释和对国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