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译:关于处理东日本大地震产生的灾害废物的特殊措施的法案概要
机译:“ 2013年3月11日东北太平洋大地震后核电厂事故所造成的放射性物质造成的环境污染特别措施法实施细则的一部分修订“及”的条例–无需许可证的一般废物收集和运输业务,工业废物收集和运输业务以及特殊管理工业废物收集和运输业务,以及处置不需要发出工业废物管理票的案件颁布和执行“部颁条例,修订部颁条例的一部分,以免除《物体处置和清洁法》的执行条例的例外情况
机译:关于《东日本大地震后特别需要处理的一般废弃物的处理,废弃物处理法》第12-7-16条规定的环境省条例所规定的一般废弃物的特殊情况关于修改部令的一部分的部令概要
机译:在东日本大地震决定不公开部门的情况下,取消了所有有关广域处理灾害废弃物的行政文件公开要求的案件,因为不存在引起人们之间不合理混乱的风险等。
机译:Fukusima Daiichi核电站事故浪费日本仪式社会的特点“福岛帝素核电站造成的放射性废物的加工和处置”特别特别委员会报告
机译:海洋中放射性废物的固化和处置研究:集中于水泥固化方法以及固体废物对海洋处置的影响
机译:东日本大地震后以学校为中心的抗灾社区建设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