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吏十规

             

摘要

一、为民父母,不能培养元气以遗子孙,最可耻;二、依托权门,一旦失势,以至十目十手之指视,最可耻;三、地方善善不能用,恶恶不能去,最可耻;四、宦游无窘于难,天道好还,此往彼来,最可耻;五、地方善政不能举,逢迎上官则恐后,最可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