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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公案小说的三重意涵

         

摘要

崔蕴华、葛成文在《明清小说研究》2023年第1期撰文指出,16世纪晚期至17世纪初期,12部公案作品短期内密集刊刻,以《百家公案》的包公神话开端,至《龙图公案》,终成明代公案余绪。明代公案小说集中体现了民间书坊编辑者在通俗传播之余的三重意涵:第一,公案小说中不断出现案件主审或复审官员的“真实”身份,或借用名臣名字及历史评价性文字,或与时事政治案件构成历史互文,隐约泄露出公案文本的历史云烟与“现场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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