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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校学生权益的司法救济

             

摘要

我国高等教育法律法规对学生起诉权的规定中没有明确高校学生的行政诉讼救济权,但高校学生对高校提起行政诉讼是有行政诉讼法及其解释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当前高校与学生的法律纠纷涉及教学管理、事务管理和后勤管理三大领域,案件性质主要为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司法审查涉及学术案件时应坚持学术节制原则。应建立教育行政诉讼制度,明确高校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的具体范围,保障学生权利受侵害时得到充分的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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