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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建造合同纠纷案评析

         

摘要

cqvip:[提要]为鼓励交易与维护交易安全,实务中通常倾向于肯定合同效力,但法律对建造工程类合同的效力有严格规定,本案承包人因不具备相应资质,依照法律规定应认定涉案合同无效。建筑工程中途停工与实际结算有着本质区别,只有将二者成功区分才能真实确定诉讼时效的真正起算时间。

著录项

  • 来源
    《世界海运》 |2019年第4期|46-48|共3页
  • 作者

    王蕾;

  • 作者单位

    大连海事法院东港法庭;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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