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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切”——兼论“七”与“十”的字形流变

     

摘要

怀素草书中的“切”(■)字,其左边如何理解?我们需要从“七”与“十”说起。“七”在甲骨文、金文中作“十”,为“切”的初文。“十”在甲骨文、金文中作、、等。“七”与“十”两字泾渭分明。后来,“十”(■)中间的点变为一横,“七”与“十”形近易混。“七”在作为偏旁时却还存留了“七”的古形“十”,“切”字即是如此。大约在唐代,“七”的古形“十”和今形“七”在“七”作为偏旁的字中并存,这一现象的出现与草书不无关系。由此,怀素草书中的“切”(■)字左边应作“七”的古形“十”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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