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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媒体公益性的五个误区

     

摘要

我国文化事业中,用以界定公益性事业的标准主要有三个:一是政治标准,其服务和活动直接涉及社会稳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二是经济标准,以非盈利为目标;三是公共标准,面向社会、满足人民群众普遍的公共需求。广电公益性事业主要是指以各级政府为主导的新闻宣传、舆论监督和面向社会大众、体现公众整体利益的非盈利性业务和服务,是我国广电媒体政治、公共属性的具体体现和实现方式。然而,目前各级广电媒体在发挥公益职能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对公益性事业、节目及服务在认识上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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