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时代人物 >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行政法律监督工作的衔接机制

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行政法律监督工作的衔接机制

     

摘要

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二者的衔接有助于改善人大监督不力的现状,也有利于改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配套制度不足的现状,实现两种监督方式的融会贯通,理顺人大与检察机关之间的关系。当然两者的衔接,以人大与检察机关的宪法关系为基础,通过人大对检察机关的授权与支持,检察机关对人大监督的弥补,提升监督的刚性,实现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的统一目标。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