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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被引诱“犯罪”的定罪量刑

         

摘要

侦查人员运用特别侦查手段引诱嫌疑人实施犯罪的案例并不鲜见,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对诱惑侦查引发的犯罪与一般的犯罪行为在定罪量刑上有何区别。不论是从刑法的立法本意还是从公民的人权角度而言,将诱惑侦查引发的犯罪与一般的犯罪行为同等对待的做法存在不合理甚至不合法之处,实有必要对此予以审视,并进行规范。本文主要从刑法原理和刑事诉讼程序角度分析论述被引诱"犯罪"不应被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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