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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预付制结算试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正津劳社局发〔2009〕54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现将《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预付制结算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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