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天津社会保险》 >门诊医疗费如何计算?

门诊医疗费如何计算?

         

摘要

<正>编辑同志:我是企业退休职工,今年72岁,4月份由于疾病在本市三级医院门诊治疗发生医疗费共计4500元,使用自费药品300元,使用增负5%的药品200元,一次CT检查200元,个人需要增负5%。请问我个人最终应当负担多少医疗费?陈忠陈忠读者:一是起付线。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在一个医疗年度内起付标准为650元;二是自费部分。患者在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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