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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1983年修正案对船舶救生设备的要求

     

摘要

本文所述救生设备只限于500总吨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国际海事组织(IMO)对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3年修正案的具体要求,是指1986年7月1日以后建造的船舶,必须按1983年修正案的救生设备部分进行设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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