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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在我国环境侵权中的适用

     

摘要

我国《民法典》将惩罚性赔偿制度扩展适用于环境侵权领域,有着自身特定的价值取向,其目的在于弥补现有侵权责任制度的不足,加重对恶意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适用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需具备行为违法性、主观故意性以及后果严重三个要件;其适用范围宜涵盖环境民事私益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两大类三种诉讼形式,而在赔偿金额的确定上则需要参照损害后果、补偿性赔偿金数额,并根据特定案件所采取的不同诉讼类型等情况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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