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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参与社会治理的路径——以检察机关服务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展开

     

摘要

从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出发,首先对前两批包括上海、广东、福建、天津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解决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自贸区民商事纠纷因整体占比高、爆发速度快、涉及领域新而成为司法关注重点。随后对四自贸区内审判、仲裁、调解等渠道的探索实践进行了介绍,概括出现有纠纷解决的基本方案,并总结出相较于解决渠道、规范明确、司法服务的大力推进,自贸检察虽有监督职能,其监督力度却面临“空”“泛”“软”的困境。随后再从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的源头治理、多元治理、依法治理的实践角度分析了化解困境的可行性,最终借鉴经验总结出从源头出发监督调解,用多元方式监督仲裁,依法律规定监督审判是强化检察监督行之有效的具体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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