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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美国的非居住式中间制裁制度

         

摘要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该修正案规定“依法实施社区矫正”。至此,“社区矫正”一词首次写进我国的基本法律之中。而社区矫正体制中设置的中间制裁开始于美国的20世纪的80年代。以美国为视角,探讨非居住式中间制裁的主要形式,以期对我国社区矫正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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