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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据开示制度对完善我国证据交换的启示

     

摘要

美国民事证据开示制度建立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之下,主要强调双方当事人在庭审之前从对方处获取“证言、文件及其他证据”,并在此基础上积极主动地促进案件的和解。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民事证据开示制度,仅存在与此相类似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在分析证据开示制度的完善性的基础上,试图寻找该制度对于完善我国民事证据的庭前交换制度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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